第七章 社会规范的学习

发布时间:2021-06-06

第七章 社会规范的学习

第一节 社会规范概述 一、社会规范的界定 1.哲学家认为,规范即范式,指科学共同体成员共有的 一整套规定,它决定着共同体成员的共有信念和价值标 准,即他们的世界观、自然观及价值观。 2.社会学家认为,社会规范是历史形成或规定的行为与 活动的标准。社会规范具有一系列的功能。它对人们的 社会行为起着调节、选择、系统、评价、稳定与过滤作 用,并限定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3 行为科学家认为,社会规范指一个社会诸成员共有的 行为规则和标准。规范可以内化成个人意识,即使没有 外来的奖励也会遵从。规范是价值或理想的体现,它比 后者外显、具体,它是针对实际行为而言的。如诚实是 一种普遍的价值,而在特定情境下确定诚实行为的各项 标准就是规范。 4 我们认为,社会规范是社会组织根据自身的需要而提 出的、用以调节其成员的社会行为的标准、准则或规则。

二、社会规范的类型 任何学习都要受学习内容的影响,社会规范学习客观上 要受规范本身特点的制约。社会规范是社会组织对其成 员所提出的规则、准则与要求。不同类型的社会规范有 不同的特点和要求,其学习的难易程度也不尽相同。根 据规范的性质进行分类,社会规范最基本的有禁止性规 范与倡导性规范两类。这两类规范要求不同,难度也不 同。一般来说,禁止性规范比倡导性规范更容易为大多 数人所了解,但这两类规范本身也有程度上的差异。

(一)禁止性规范和倡导性规范 1.禁止性规范 禁止性规范指社会为防范某些侵害他人利益,达到维护 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而提出的一些禁令,如不准随地吐痰、 不准打架骂人、不准偷盗等等。这类规范重在制约个体 不合理的欲望与冲动,以制止违规行为的发生。因而, 学习时要重点训练个体的道德意志与抗诱惑力。 2.倡导性规范 倡导性规范指社会要求公众去积极付之实施的亲社会行 为,如救死扶伤、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等。 这类规范重在唤起个体的某种精神力量,激发某种强烈 的行为动因,以促使亲社会行为的产生。因而,学习时 要重点进行移情与道德情感体验训练。

(二)社会规范种类繁多。佩泊尔认为,存在着多种本质不同的规 范。它们往往根据人们活动和经历的不同而变化。如技术规范往往 与达成特定目标的有效活动有关。制度规范往往由法律、权威、社 会习惯所决定,能渗透到个人意识中去。 (三)马赫提出有三种特别重要的规范,即优先价值规范、理想规 范与现实规范。 (四)苛玛

利达和米勒认为,一般的社会规范包括四类:①社会成 员共享报酬与代价的规范;②防止成员之间冲突的规范;③调节与 外部联系的规范;④表达一个社会群体中心价值观的规范。 (五)舒瓦茨和波科维茨等人认为,对于利他行为存在着三种特别 重要的规范,即①社会责任规范:指人们有责任去帮助依赖于自己 的人;②回报规范:指接受过帮助的人有义务去回报提供帮助的人; ③社会公平规范:指人们所得到的与他们所付出的要成合理的比例 关系的规范。

(六)我们认为,按规范内容来分,社会规范可分为思想规范、政 治规范、法律规范、道德规范、生活规范、工作规范与学习规范等 等。思想规范指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思想认识的要求,如看问题的 立场、观点与方法等。政治规范指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政治要求和 准则,比如政治制度、政治行为标准等。法律规范指社会组织对其 成员的法律行为要求,比如国家宪法、税法等等。道德规范指社会 组织对其成员伦理行为的要求,比如伦理准则等等。生活规范指社 会组织对其成员日常生活的要求,比如日常生活习惯、生活方式的 要求。工作规范指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工作行为的要求,比如工作 纪律、工作操作程序等。学习规范指社会组织对其成员学习行为的 要求,比如学习纪律、学习态度与方法要求等。 (七)按规范的适用范围来分,可分为大群体规范和小群体规范。 前者指在世界、民族、国家等大型社会群体内使用的规范,比如国 际法、民族风俗、国家法律、社会生活实践规范等等。后者指在小 群体内使用的规范,比如学校的校纪、校规,单位或部门的工作纪 律,家庭内的生活规范等。

(八)按规范的推行方式来分,可分为强制性推行的规 范和非强制性推行的规范。前者是靠一定的社会组织强 制社会成员执行的,比如法律规范。司法机关对违反法 律者实施强制性制裁;后者则不通过强制手段强迫社会 成员执行,而是通过社会舆论等方式监督社会成员执行, 比如道德规范等。 (九)按规范的明确性来分,可分为成文的规范和不成 文的规范。成文的规范有明确的文字和语言表达形式, 比如法律条文、政策条文、工作细则等等;不成文的规 范则没有明确的文字和语言形式,如风俗习惯、时尚风 气等等。

三、社会规范的特点 1.社会规范是个体社会行为的价值标准,是用以衡量个体行为的社 会意义并作出判断的依据。 所谓个体的社会行为,是指个人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的行为。这种

行为是在人与人之间的人际交往中发生的。个体的社会行

为对社会 生活及社会秩序都有着直接的影响。因而人的社会行为就需要有一 定的社会规范加以制约和规定。社会规范正是评价和矫正个体社会 行为的工具。

2.社会规范是由一定的社会组织提出的,是依据社会组织自身的利 益需要及价值观确定的,具有鲜明的社会制约性。 所谓社会组织,在社会学中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组织包

括人类生活活动的各种群体,既包括家庭、家族、村社等初级群体, 又包括人们为了有效地达到特定目标而建立的共同活动的次级社会 群体,如企业、公司、学校、医院、商店、政党、政府部门等。狭 义的社会组织通常指上述次级社会群体。

3. 社会规范随社会历史条件及社会组织的变更而变化,具有鲜明的 历史性。

第二节 社会规范的学习、影响因素和理论 一、社会规范学习的含义 在教育系统中,社会规范学习指的是个体接受社会规范, 内化社会价值,将规范所确定的外在于主体的行为要求 转化为主体内在的行为需要,从而建构主体内部的社会 行为调节机制的过程,即社会规范的内化过程。

二、社会规范学习分类 社会规范学习包括认知学习、情感学习与行为方式的学 习。 (1)社会规范的认知学习,指有关社会规范的伦理准则 知识,包括规范必要性知识、规范。 (2)社会规范的情感学习,指通过移情训练和行为结果 的反馈,消除情感障碍,产生与社会规范相符合的情绪 情感体验与需要体系,本身的内容与执行规范的程序性 知识学习以及各种行为“好”与“坏”的判断。 (3)所谓社会规范的行为学习,指通过强化与替代强化, 在各种伦理情境中获得与各种伦理规范相符合的行为方 式。

社会规范学习是认知学习、情感学习与行为方式学习的

统合,将个体的规范认知经验、情感经验与行为经验不 断整合,形成知、情、行相一致的一体化经验,完成交 往经验的概括化、系统化,从而产生与社会规范要求相 一致的需要体系即动机系统,以及与规范需要相符合的 行为方式即行为系统。

三、社会规范学习理论 (一)社会规范的行为学习理论 社会学习理论家认为,经典性和工具性条件作用、模仿的学习原则 是获得包括道德行为和自我控制在内的所有社会行为的基础。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班都拉是社会学习理论的代表。他认为直接强化

固然能够干预行为,但不能反映人类社会学习的本质特征。他提出 了观察学习的概念,指出人类常常不必在情境中通过直接作出反应, 亲身体验强化来进行刺激—反应学习。而是通过观察榜样所表现的 行为及

其结果,获得替代强化来进行学习的。从动作的模仿到语言 的掌握,从态度的习得到人格的形成,都是在观察学习中实现的。 观察学习不仅可以缩短学习进程,避免直接尝试的错误与危险,而 且可以体现自身的特点,掌握大量的整合行为模式。观察学习更能 反映人类社会规范学习的特点。

班都拉进一步分析了观察学习的过程,认为这个过程包 括注意过程、保持过程、运动复现过程和动机过程四个 环节。①注意过程:学习者在大量示范影响中选取一定 的行为作为观察、知觉、吸收的目标。②保持过程:将 注意过程中获得的榜样示范行为模式以视觉表象、言语 编码等符号形式贮存在大脑。③运动复现过程:在一定 社会情境中练习获得的示范行为,并通过自我修正的调 整,形成熟练的运动技能,达到正确复现榜样示范行为。 ④动机过程:特定社会情境对行为动机的趋动作用,决 定是否将所习得的行为认知模式外显操作。

(二)社会规范的情感学习理论 以弗洛伊德为代表的精神分析理论强调道德的情感成分,尤其是内 疚感与焦虑感在道德内化过程中的影响。因而,将其作为社会规范 情感学习理论来介绍。 弗洛伊德认为,个体的社会行为是由本我、自我、超我三种人格成

分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结果。本我由人的先天本能和基本欲望组 成,受快乐原则支配,追求最大限度的快乐,减少痛苦。它是无意 识、非道德的,是人格中的生物成分。自我介于本我与现实之间, 既满足基本需要,又控制过分冲动,遵循现实原则活动。它是有意 识的、理智的,是人格中的心理成分。超我是人格中的良心和理想, 代表社会伦理道德。它遵循理想原则,监控自我的行为。当违背社 会规范时,超我的良心作用就使人产生一种内疚感、犯罪感来惩罚 自己。 超我实际上代表着人格中的品德成分。它是通过社会规范的 接受而产生的。弗洛伊德认为,儿童的超我来自父母的伦理标准并 通过自居作用形成。他强调儿童早期经验和父母对儿童的教养态度 在社会规范学习中的作用。

第三节 社会规范的接受过程和条件 一、社会规范的依从 依从即从表面上接受规范,按照规范的要求来行动,但对规范的必 要性或根据缺乏知识,甚至有抵触情绪。依从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和 被动性,个体对规范所要求的行为缺乏足够的了解,只是迫于权威 或情境的压力才遵从了规范。 (一)依从是社会规范接受及品德形成的初级阶段 依从作为社会规范接受或遵从态度确立中的一个阶段,在整个社会

规范接受过程中处于初级接受水平。在这一阶段

,由于主体对其行 为的依据尚缺乏充分的认识与体验,仅仅认识与体验到这是维持某 种安全需要的手段或工具,因而社会规范的内化程度是肤浅的,遵 从态度机制是薄弱而不稳定的,相应的规范行为也是不巩固的。正 如,美国心理学家阿伦森所言,依从是最不持久的反应。人们仅仅 为了获得奖励、免受惩罚才按照别人的要求去做。总之,社会规范 的依从接受水平尚有很大的局限性。这一阶段仅仅是接受的开始, 而不是接受的终结。如果在规范教育中满足于依从,使主体行为长 期停留在依从水平乃是错误的。

(二) 依从在个体社会规范接受及品德形成中具有重要 意义 我们认为,认同作为社会规范的一种接受水平,一般指 行为主体在认识、情感上与行为上对规范趋于一致,从 而产生自愿对规范的遵从现象。 规范认同是个体规范接受的一种自觉形式,是个体出于 认知或情感上对规范的一致性反应而产生的趋同心理。 由于儿童已有的社会经验影响到对规范的接受态度。因 而要实现规范认同,个体必须首先消除原有经验中的认 知障碍与情感障碍,实现义情沟通,即认知或情感对规 范的一致趋同。

这一过程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个体通过对社会规范 的学习,对新旧经验进行分析、比较、综合等一系列信 息再加工。尤其是通过亲身实践,认识原有经验中的认 知缺陷,消除意义障碍,从而改变原有认知结构,实现 意义沟通。二是个体通过反复实践社会规范,获得直接 强化或替代强化,尤其是通过执行规范后的行为后效作 用,建立对规范或榜样的新的积极情感体验。一旦这种 体验累积到足够的强度,超过了原有经验中的消极情感 体验,便能消除原有经验中的情感障碍,实现情感共鸣。

(三)社会规范依从的特点 依从作为社会规范的一种接受水平,它是内化的初级阶 段,是确立规范遵从态度的开始。依从性水平具有下列 特点。 1.依从的盲目性 2.依从的被动性 3.依从的工具性 4.依从的情境性

二、社会规范的认同 对自己所认可、仰慕的榜样的遵从、模仿,个体在思想、 情感和态度上主动地接受了规范,从而试图与之保持一 致,这已不简单是因为外部压力。认同具有自觉性和主 动性,学习者有明确的行为意图,团体的规范对学习者 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一)认同是社会规范的接受及品德形成的一个关键阶段 认同对于规范的接受以及品德形成来说是一个关键阶段。 它的重要性表现在: 1.认同是一种较高的接受水平。因为认同源于对榜样的仰慕或对规范本身意义的认知,使社

会规范的一系列要求或作用具体化为内 在的认知与情感体验。

2.认同是规范内化的深入阶段。在依从阶段,规范仅仅作为获得奖励或避免惩罚的工具而被接受或内化,这种接受水平或内化程度 是很肤浅的。而认同阶段,由于个体产生了对规范体现者(榜样或 偶像)的崇敬心理或对规范本身的意义认知,说明规范已内化为个 体内在的知情心理因素及规范行为的自觉驱动机制。这表明认同的 内化程度比依从深入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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