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汇报材料(5)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社区矫正工作汇报材料
3、对于已经期满解除矫正的人员,解除矫正,同时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书面期满宣告。加强社区矫正与帮教安置工作的无缝衔接,社区矫正对象期满且刑期满解除的同时,将社区矫正对象转入刑释解教人员管理。自其解矫之日起就告知他回归社会后应该履行的义务,并当日签订了《帮教安置协议》,从而实现了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的无缝衔接,最大限度的避免了脱管、漏管现象。目前全辖区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5名,均转入帮教安置管理范围。
4、司法所和街道综治办对社区矫正对象在重大节日期间做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每到节、假日和重大庆祝活动之前,司法所和街道综治办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节前集中教育活动,提前做好预防工作,尤其是对重点对象进行教育、警示,打好预防针,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在国庆长假期间不脱管、不失控,不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巩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效果,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5、认真做好审前社会调查工作。根据《湖北省适用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实施办法(试行)》和《湖北省罪犯假释工作暂行规定》的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被告人或拟定假释的罪犯,人民法院应在判决前征求该被告人或拟假释罪犯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矫正机关的意见,并委托该社区矫正机关实施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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