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G_F80/1-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17)
时间:202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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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标准规范
6.3 悬臂式和扶臂式挡土墙 6.3.1 基本要求
1) 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石、砂、水和外掺剂的规格和质量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 地基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3) 不得有露筋和空洞现象。
4) 沉降缝、泄水孔的设置位置、质量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3.2 实测项目 见表6.3.2。
表6.3.2 悬臂式和扶臂式挡土墙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4 5 6 7
检 查 项 目 混凝土强度(MPa) 平面位置(mm) 顶面高程(mm) 竖直度或坡度(%) 断面尺寸(mm) 底面高程(mm) 表面平整度(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在合格标准内
30 ±20 0.3 不小于设计 ±30 5
检查方法和频率 按附录D检查
经纬仪:每20m检查3点 水准仪;每20m检查1点 吊垂线:每20m检查2点 尺量:每20m检查2个断面,抽查扶臂2个
水准仪:每20m检查1点 2m直尺:每20m检查2处
权值3 1 1 1 2 1 1
6.3.3 外观鉴定
1) 混凝土施工缝平顺。不符合要求时减1-2分。
2) 蜂窝、麻面面积不得超过该面面积的0.5%,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5%减3分;深度超过1cm的必须处理。
3) 混凝土表面出现非受力裂缝,减1~3分。裂缝宽度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规定时超过O.15mm必须处理。
4) 泄水孔坡度向外,无堵塞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必须进行处理,并减1~3分。 5) 沉降缝整齐垂直,上下贯通。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处理,并减1~3分。 6.4 锚杆、锚碇板和加筋土挡土墙 6.4.1 基本要求
1) 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和外掺剂的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 地基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锚杆、拉杆或筋带的强度、质量和规格,必须满足设计和有关规范的要求,根数不得少于设计数量。 4) 筋带须理顺,放平拉直,筋带与面板、筋带与筋带连接牢固。 5) 混凝土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6.4.2 实测项目
基础和肋柱预制分别按本标准第8.5、8.12节有关规定检查。其它实测项目见表6.4.2-l至6.4.2-5。
表6.4.2-1 筋带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4
检 查 项 目 筋带长度或直径 筋带与面板连接 筋带与筋带连接
筋带铺设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不小于设计 符合设计 符合设计 符合设计
检查方法和频率 尺量:每20m检查5根(束) 目测:每20m检查5处 目测:每20m检查5处 目测:每20m检查5处
权值 2 2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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