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专项检查学校自查表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序
号
检查内容自查结果县级抽查
1
学校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权利和责任。2
学校有健全的固定资产管理队伍,在资产使用和管理设有专职或兼职的资产管理员;资产管理员能够履行岗位职责,熟练掌握固定资产管理业务。3
固定资产管理各环节设有相应的管理岗位,采购、验收、保管、归口审核、财务审核、仪器使用与维护等岗位都有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承担。4
学校制定符合实际、可操作的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5
大宗固定资产的购入、出租、出借、处置均应由集体研究决定。6
学校应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或局部清查,确保账、卡、物、网相符。7
对固定资产非正常损失应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和赔偿制度。8
固定资产管理各环节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制定固定资产管理有关的考核、监督检查及奖惩制度。9固定资产增加符合政府集中采购标准,学校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政府采购。10固定资产增加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由学校自行组织采购,建立规范的采购程序并严格执行。
11学校资产增加时按程序办理资产验收、入库、建卡、领用、入账、管理系统数据更新等工作,相关手续齐全、规范。
12购置仪器设备、文物、陈列品以及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包括入库单、购置验收单、资产移交表、处置单及维修记录等)由相关部门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妥善保管。13学校建立健全切实可行固定资产保管和养护制度。
14学校要配备防火、防盗设备,定期检查供电供水线路,保障学校资产安全。
15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若有出租、出借的应有规范的手续。
16人员调离、辞职、辞退、退休,必须交清固定资产,由总务部门出具证明后,经办人员方可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17学校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建立低值易耗品进出台账,办理低值易耗品的领用手续等,明确督查和盘点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18学校建立规范的固定资产处置程序,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19相关资产处置手续完善,资料保存完整。
20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规定使用。21固定资产的增加、处置等按规定进行财务记帐。
22学校资产管理员每年年底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打印固定资产明细台账与固定资产总账存档。
23
固定资产卡片按物设卡,一物一卡,并按使用部门归并到财务部门统一保管,做到有物有卡,定期核对。
24财务管理人员应定期核对账、卡、物、网,保证账账、账卡、账物、账网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5学校配备必要设备和设施保障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和使用,指定专人负责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与维护。
26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固定资产的名称填写准确、完整、规范。27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及时、数据管理准确。
填表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专项检查学校自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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