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内部审计业务,约定书(4)
时间:2025-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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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甲方根据审计委托方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服
务费。
2.2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2.2.1 按甲方的要求,及时选派足够的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审
计人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业务约定书中的约定事项开展工作,工
作应遵守遵循《内部审计准则》的规定。
2.2.2 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服务业务,对审计出的问题提出
处理意见;整理审计底稿,按甲方的要求起草审计报告并提交给甲方,
并协助甲方完成最终审计报告。
2.2.3 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严加保
密,除非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或经甲方同意等情况外,乙方不得
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向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
【律师提示】:尽可能在双方权利义务条款里细致的确定双方的
权利义务,有助于减少纠纷。
第三条 出具服务结果的时间要求
3.1 乙方应于 时完成现场工作,并于 向 甲方提交起草的审计报告以及全部审计工作底稿
(包含书面底稿和电子底稿)。
3.2 如果在审计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
期完成,应与不可预见情况出现时起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防止损
失扩大,双方及时沟通协商解决。
第四条 服务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