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安委会全会讲话
发布时间:2024-11-21
发布时间:2024-11-21
在省安全生产委员会2012年第三次
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省委副书记、 省长
刘伟平
省 安 委 会 主 任
(2012年7月11日 根据记录整理)
今天我们召开省安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主要是对照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总结上半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确保顺利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刚才,贠建民同志通报了上半年全省安全生产和“打非治违”工作进展情况,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国土资源厅的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本系统“打非治违”工作情况。总的看,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安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按照“两坚持、两强化”的工作思路,即:坚持依法治理,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持预防为主,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应急处置,提高安全救援水平;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安全监管能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有效遏制了一季度事故异常反弹、高发频发的势头,确保了上半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四项主要指标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范围内,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稳。但我省正处于事故总量居高不下、指标控制难度增大、较大重大事故时有反弹的特殊时期,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今年1—6月份,全省各类事故死亡人数虽然在控制目标范围内,但较大事故死亡105人、上升20.7%,暴露出我省一些地方和行业的安全生产问题仍然十分突出。究其原因:一是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有的地方和部门,尤其是基层安全监管责任主体“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监管责任不落实,部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呈弱化趋势。县区、乡镇两级安全监管机构力量薄弱、技术装备普遍薄弱,影响了安全监管职能的充分发挥;一些企业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制度、安全培训、安全投入等方面与法律法规要求差距较大。二是安全管理和监督存在漏洞。煤矿、非煤矿山规模小、数量多,企业受财力所限,在推进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先进技术等方面资金不到位,进度滞后于计划。今年5月18日,甘肃筑金矿业公司西和县黑虎桥铜矿普查项目发生中毒事故,直接原因是业主受利益驱动违反安监部门的停工指令,违章指挥、擅自组织作业造成的。同时也反映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联合执法不及时、不到位。对此,省安委会办公室要按照我5月24日在省委办公厅值班信息上的批示要求,7月底前,依法依规做出严肃处理。三是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一些部门和单位“打非治违”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整治工作不扎实,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时常发生,特别是道路交通方面违章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超员等问题仍很突出,危险路段、特殊时段安全设施设备和监管措施亟待完善。
安全生产事关保障全省转型跨越发展、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大局,不仅是安全问题,也是民生问题。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我省转型跨越的任务非常艰巨,下半年又是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坚持两手抓,在实现经济稳定
增长的同时,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是对各级政府的严峻考验。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下面,我就做好下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强调几点意见:
一、严格落实国务院安排部署,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4月17日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作出部署。6月21日,国务院安委办召开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第二阶段动员部署视频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全省各级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会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继续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一要加大惩治力度。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要联合行动,坚决贯彻国务院“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格追究法律责任”的要求,在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和领域,公开处理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严重违规违章导致事故的典型案例。严肃追究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非法发证的行为,切实加强“打非治违”执法队伍纪律建设,确保“打非治违”行动取得实效。二要加强监督指导。会后,省安委办要将这次会议精神迅速传达到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并于8月底前组成督导组,深入各地区,在实地查看的基础上,分片总结“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各地抓好“打非治违”各项工作的落实。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安全生产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再宣传、再发动,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国家和省上的决策部署及相关政策。强化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业务培训。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引导鼓励群防群治,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和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并对举报问题组织跨地区抽查,努力形成“打非治违”工作的强大声势和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深化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在7月3日召开的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上,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强调,要继续深化各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切实把各类隐患整改到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进一步健全企业自查自纠、专家现场诊断、政府挂牌督办、执法督促整改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安监、煤监等部门要突出抓好以瓦斯防治为重点的煤矿安全工作,加强“一通三防”管理,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要严把机动车检验关,对不具备从业资质的客货运车辆和驾驶员要定期进行清理,研究建立报废机动车辆退出市场的长效机制,杜绝报废机动车辆再流通、再运营现象;严格路面巡逻检查,保持对“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严查高压态势;全面梳理排查和整改事故易发多发路段,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按照5月4日省长办公会精神,督促市县政府抓好我省《2012年中小学校车安全工程方案》的落实工作。省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和大型集会活动的安全责任制,严格制定并认真执行各项应急预案和安全保障措施,严防火灾、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做好汛期和高温天气作业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次生事故发生。目前正值汛期,部分地区发生的洪涝、冰雹、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对道路交通设施、地表建筑、地下矿山、尾矿库和石油天然气管道等也构成一定威胁。气象、水利、地震、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掌握极端天气、地质灾害等预报信息,及时发布预警通知。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汛期安全应急值守制度,一旦发生险情,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有效救援,防止次生事故发生;要加强对矿山、尾矿库、露天矿边坡、道路交通设施,以及水库、涵闸、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和场所的安全巡查,严禁在可能受到山洪泥石流袭击的地方违规施工,确保汛期安全。安监、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督促各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劳动者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监督管理,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四、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不断夯实安全基础。要把加强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作为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管网格。省安委办要将督促各级逐一明确责任区内部的高危行业、危险源、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建立定点、定人、定责管理体系,作为日常工作中的重要内容。近期,省安委办要会同省监察厅,对各级政府“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要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机构、消防安全机构和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省编办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拿出具体意见,优先研究解决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中的共性问题。省财政厅要督促指导各级财政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障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及装备建设、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重大隐患治理、应急演练、联合执法等工作有效开展。同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安全监管的正常运转。省安监局要抓紧研究制订《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8月底前报省政府审定后印发执行。
五、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安全事故处置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马凯国务委员关于“一手抓事故预防,一手抓应急救援”的指示精神,按照今年省安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对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总体部署,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加快健全全省交通、水利、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体系。省安委办要进一步完善事故通报、汇报分析、挂牌督办、备案和单位负责人培训等5项制度,相关部门要加大事故调查分析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带有苗头性、倾向性、规律性的问题,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上一篇:建筑设备自动化复习题
下一篇:第四章 数据库设计与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