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20091014)
发布时间:2024-11-21
发布时间:2024-11-21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主讲人 王 豹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无偿划转的特点 二、无偿划转的相关制度 三、需重点关注的问题 四、国资委审核程序及审核要点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无偿划转的特点■
一种特殊的国有产权流转方式 非市场化,无对价 会引起划入、划出双方国有资本(权益)的变动 与有偿转让比可以减少企业税费支出 由出资人管理的行为 区分两类划转行为(政府主导与企业主导)
■ ■ ■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无偿划转的相关制度■
存在的问题(1)无偿划转事项的决策具有随意性 企业普遍认为“无偿划转不会造成国有 资产流失” (2)部分企业有盲目扩张的倾向
(3)无偿划转存在不规范的行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现行制度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 (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指引》 (国资发产权[2009]25号)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需重点关注的问题(一)适用范围■
划转主体:政府机构、事业单位 、国有 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一人公司 划转标的:股份公司以外的企业产权(实 物资产参照执行),国有企业、有限责任 公司、中外合资企业的特殊规定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保护债权人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划出方应当就无偿划转事项通知本企 业(单位)债权人,并制订相应的债务处 置方案;涉及职工安置等事项的,应当经 被划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风险防范和控制■ ■ ■ ■
■
可研报告 管理级次 标的风险 违约责任 承诺事项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中央企业的职责■
■
决定(批准)内部划转事项 审核上报事项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五)向境外无偿划转■■
国资委审批 资产评估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六)直接调账和办理产权登记的事项
由政府决定的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本 级国资监管机构其他所出资企业的; 由上级政府决定的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在上、 下级政府国资监管机构之间的无偿划转; 由划入、划出方政府决定的所出资企业国有产 权在互不隶属的政府的国资监管机构之间的无 偿划转; 由政府决定的实施政企分开的企业,其国有产 权无偿划转国资监管机构持有的; 其他由政府或国资监管机构根据国有经济布局、 结构调整和重组需要决定的无偿划转事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七)无偿划转的帐务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
四、国资委审核程序及审核要点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在做好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 企业完成内部决策程序,由 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审议 并形成书面决议
划转双方依据相关批复文件 及划转协议,进行账务调整, 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等手续
审 核 程 序中央企业进行审核,履行内 部决策程序 企业报来请示文件、总经理 办公会或董事会决议文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产权登记 证、划转协议、划转时点的 审计报告等资料 审核人员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 审意见 作出书面批复 拟文,报送局领导审核、会 签、委领导签字 就划转标的是否属于划入方 主业范围征求规划局意见 材料齐备、具备办理条件的, 予以办理
材料不齐全的,通知企业补充资料
审核要点1. 划转双方主体资格适格,被划转企业产权 关系清晰; 2. 符合中央企业主业及发展规划,有利于提 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3. 划转所涉及各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相关 文件齐备、有效; 4. 相关风险防范和控制情况,划转协议规定 内容齐备,无可能出现纠纷的条款。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企业发债事项管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一篇:ITSS符合性评估的几点总结
下一篇:循证医学的概念与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