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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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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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不系安全带不得登高作业; 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施工过程中不准嬉笑打闹; 吊篮下不准站人; 高层平台接料口无安全措施不准接料; 酒后不准上班操作; 机械设备不经过检查不准开启;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10、 不准私自接拉电线
二、施工现场“六大纪律”
1、进入现场要穿戴整齐,带好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2、高空作业不准往下乱抛工具物件;
3、非机操工、电工不准随便动用机械、电器;
4、吊篮下面不准有人工作或行走;
5、各种机械设备必须有防护罩及接地或接零装备;
6、在现场工作不准嬉戏打闹;
三、安全处罚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50元,不系帽带罚30元。
2、工作时严禁穿拖鞋、裤头背心、赤膊赤脚,发现一次罚100元。
3、高空作业和规定工种作业,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带罚200元。系安全
带必须扣在牢固稳定的位置,否则罚100元。
4、严禁酒后上班,如发现后立即责令停工,并扣除当日出勤。
5、机械设备停滞或进行清理、保养时,操作人员必须将电源切断并锁好电箱,如果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每次罚款200元,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操作人员负全部责任。
6、电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给予罚款100元,所拉电线发现裸露线的,罚款200元,由此引起事故的,拉线电工负主要责任,罚款1000元以上。发现对切割物不随时清除的,每次罚款作业人员200元,若引发火灾事故的,由作业人员赔偿事故的全部损失。
7、高空作业时,严禁开玩笑吵架,发现在高空作业中开玩笑的罚200元,打架的罚500元以上,严重者开除,造成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赔偿事故的全部损失。
8、施工现场和厂区内严禁抽烟,发现抽烟罚500元。
9、不按操作规程、不听领导指挥者、严重违章引发安全事故的,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以上,责任人自身受伤害的,按规定不视为工伤,不享受任何工伤待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每次罚责任人100元。
10. 被甲方提出批评需立即整改,如造成恶劣影响考虑加以经济处罚;
14. 因自身施工原因返工,造成材料浪费,延误工期的需承担经济损失;
15. 在施工当中注意保护他方成品、半成品,如造成损坏,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青岛亿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春喜硬木项目)
201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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