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系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2024-11-21
发布时间:2024-11-21
建筑工程系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细则
建筑工程系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细则
为提高建筑工程系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质量,根据“合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暂行规定”和建筑工程系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毕业设计(论文)目的
1强化知识
巩固和深化学生所学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
2培养能力
培养学生资料查阅的能力,使学生了解我国的建设方针、政策和规定;正确使用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了解国内外在本领域的现状和发展水平。
使学生掌握工程设计、研究的程序和方法,提高学生方案论证、工程计算、理论分析、图表绘制、技术文件编写的能力,初步使学生在科学研究方面得到综合性的训练。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论文写作的能力。
训练学生计算机应用、外文翻译、书面和口头表达的能力。
3提高素质
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想和技术经济观点、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勇于创新的精神、严谨认真的科学态度、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二 毕业设计(论文)流程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分为计划、设计、答辩、总结四个阶段。
1 计划阶段
(1)成立领导小组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之前,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决策、监督、调整和总结。
(2)教学初步安排
教研室根据学生人数、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工作做出初步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不少于14周,生师比不大于8。
(3)指导教师的确定
教研室根据教学初步安排遴选指导教师,指导老师一般应由讲师及相当职称以上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担任;若指导教师数量不足,经系主任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后,可聘请退休教师或院外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4)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建筑工程系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细则
由教研室主任组织相关指导教师集体商讨共同制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确定教师指导学生的人数,努力做到“一人一题”。选题应满足教学基本要求,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应与实际工程结构密切相关,有针对性。同一内容题目,使用不允许超过三届,相邻两届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中内容相同的题目不超过总数的50%。选题经教研室审定后,报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再报送教务处审批、公布。由学生网上选题。
(5)提交设计任务书
指导教师根据设计题目撰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提交教研室审核,报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然后学生领取设计任务书。
2设计阶段
(1)查阅资料
学生根据《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内容和要求查阅资料,翻译外文资料。学生列入设计说明书中的参考文献不应少于10篇,其中外文参考文献不少于2篇;列入毕业论文的参考文献不应少于20篇,其中外文参考文献不少于4篇。并提交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审阅。对于不能开题的学生,重新选题,撰写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审阅。
(2)学生设计
学生按照《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要求,在教师指导下开展设计或研究,撰写设计计算说明书和绘制图纸,或撰写论文。
学生应按计划在指定地点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一次请假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累计请假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周;在下列情况下,指导教师应向教学办公室上报有关情况,由系对学生继续参加毕业设计的资格进行审核:学生请假外出的时间超过规定期限;累计旷课的时间超过一周;有严重的违纪行为;在某阶段的考核不合格,且一周内未能改正。
(3)教师指导和检查
指导教师履行《合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职责。
指导教师应定期指导学生的设计、研究,每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指导教师因事请假应征得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指导教师应适时检查学生的设计、进展情况,填写《合肥学院建筑工程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录》,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填写和提交《合肥学院建筑工程系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对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明显滞后的学生应督促其加快进度,限时追上正常进度安排,保证其能按时完成相应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
指导教师对整个毕业设计(论文)过程,应认真、严格地进行全程控制,并在相应的关键环节上设立评价点(原则上每周为一个评价时间点),对学生所完成的阶段性毕业设计(论文)内容进行检查和控制,以保障整个毕业设计(论文)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建筑工程系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细则
具体做法如下:原则上每周为一个评价时间点,对于在评价时间点上未能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相应工作内容的学生,或在规定的指导时间无故不到的学生,指导教师均应采取“每次记一个‘点’的方式进行。连续被记两个点或累计2个点的学生,系里将给予学生一张‘黄牌’警告;再次累计被记两个点者,将给予一张‘橙(色)牌’警告,第三次累计两个点时,给予一张‘红牌’”。凡毕业设计持“红牌”的学生,毕业设计按不及格处理,不准参加毕业答辩。
(4)过程监控
系教学办公室在初期组织检查毕业设计工作的落实情况,在中期组织检查毕业设计的进展情况,在末期组织检查毕业设计的完成情况。系领导、教学办公室、教学督导小组的检查活动均应有书面记录,由教学办公室负责保管。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教学办公室,由教学办公室根据相关规章制度和教研室负责人、教师的岗位职责,组织落实整改措施,或将相关问题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如果所发生的问题已构成教学事故,教学办公室应根据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起草教学事故处理报告,报系主任处理。
(5)提交设计成果
参加设计的学生提交下列成果:开题报告,外文资料翻译,设计说明书,图纸。参加论文的学生提交下列成果:开题报告,论文,外文资料翻译。
设计说明书的字数应在10000字以上,单独装订成册。图纸中应有计算机绘制和手工绘制的图纸,手工绘制的图纸至少应有2张(2号或2号以上)。如果设计过程包含建筑、结构两个阶段,各阶段手工绘制的图纸都至少应有4张(2号或2号以上)。
论文的字数应在15000字以上,单独装订成册。
(6)评阅
指导教师批阅设计说明书、图纸或论文,评定学生成绩,提交教学办公室。
指导教师应用红笔批阅设计说明书或论文,在正文部分的末页用红笔签署全名和日期,在图纸的指导教师栏和日期栏签署全名和日期,按要求填写《合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考核表》,按百分制评定学生的成绩,撰写评语。建筑、结构指导教师应分别批阅相应阶段的设计说明书和图纸,最后共同评定学生成绩、负责撰写评语,明确学生是否具备答辩资格。指导教师原则上应保证设计小组的优秀率不超过20%,优良率不超过60%。
评阅教师评阅学生的设计说明书、图纸或论文,评定学生成绩,提交教学办公室。 评阅教师应具有同指导教师一样的资格,由教研室指定。指导教师不得担任所指导学生的评阅教师。评阅教师不在设计说明书、图纸或论文上签名,按要求填写《合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考核表》,按百分制评定学生的成绩,撰写评语,明确学生是否具备答辩资格。评阅教师原则上应保证设计小组的优秀率不超过25%,优良率不超过65%。
3、答辩阶段
建筑工程系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细则
(1)成立答辩委员会
系成立专业答辩委员会,指导各专业的答辩工作,下设若干答辩小组。
专业答辩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委员会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教研室组建答辩小组由3~5人组成,设组长1名。土木工程专业的毕业设计为工程类型的,答辩组的基本结构组成为1名建筑教师、2名结构教师。
(2)答辩资格审查
学生提出答辩申请,并同时提交全部毕业设计成果,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申请上签署意见后,教学办公室结果,报系答辩委员会审批。
如果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评定某学生不具备答辩的资格,经系审答辩委员会审批,取消该学生的答辩资格。对于特殊情况,经系审答辩委员会同意,可通过组织预答辩重新审核学生的答辩资格。
(3)答辩工作安排
系教学办公室、答辩小组、和系办公室共同组织、安排具体的答辩工作,包括学生分组以及答辩小组、教室、总体时间的安排等。答辩教师应具有同指导教师一样的资格。若有典型答辩的,教学办公室应将典型答辩的时间、地点提前上报教务处。
(4)答辩与答辩成绩评定
答辩时学生应出示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成果,由学生本人介绍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回答教师提出的问题。答辩小组按要求填写《合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提问录》。
答辩小组根据学生介绍和回答问题的情况以及所提交成果的情况,共同评定学生的答辩成绩。答辩小组按要求填写《合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考核表》,按百分制评定学生答辩的成绩。
4、总结阶段
(1)成绩汇总和评定
系教学办公室与答辩小组汇总答辩学生的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成绩,填写《合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考核表表》上交答辩委员会审定,教研室负责按专业班级进行毕业班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汇总与成绩录入,填写《合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登记表》上交系教学办,公布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上报教务处。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对于不具备答辩资格以及答辩未通过的学生,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计。
各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优秀率一般不得超过25%,良好率一般不得超过50%。优秀率、优良率可按统一的评定标准调整,由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建筑工程系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细则
教学办公室组织推荐省级和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和指导教师,由相关部门评审。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和指导教师由教研室推荐,教学主任审定,人数分别为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左右和指导教师总人数的20%左右。被推荐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应分别填写《合肥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报教务处参加评比。评选通过的学生应按要求撰写1000~3000字的毕业设计(论文)摘要,向教务处提供相应的纸质和电子文档。
(3)教学资料归档
教学档案室验收和归档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资料。
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
设计过程的手稿。
图纸(论文类题目无此项)。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应整理和提交下列教学资料:
《合肥学院建筑工程系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考核》册;
教学办公室负责接收资料与上交。
(4)工作总结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总结内容应包括:工作概况,执行相关规定的情况,工作特色,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
1、选题原则
(1)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实践性教学的基本要求,符合《合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原则。
(2)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包括工程设计、应用研究、工程调查等类别,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与工程实际或学科发展结合。
以综合技能训练为重点,包括资料查阅、外文翻译、计算机应用等能力的训练。 完整、独立,可实现“一人一题”,杜绝雷同现象发生。
难度适中,学生通过努力能够按时完成。
工作量适宜,学生有较充分的时间分析重要问题和完成制图、写作任务。
2、“一人一题”
(1)设计小组可选用1个总题目,如“XXXX办公楼”,但每个学生的具体题目和条
建筑工程系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细则
件具体参数宜不同,且应避免设计题目与常规相差太大。
(2)在保证设计方案不发生根本变化的前提下,该类题目的指导教师应共同商定多个参数的取值范围,供学生选择。
(3)在《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中应设置学生填写的技术参数栏,由指导教师签名认可。
四、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的原则
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评定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综合成绩则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各类成绩时应遵照下列原则:
1优(90-100分)
能圆满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并在某些方面有独特的见解或创新;其成果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使用价值;设计说明书(论文)内容完整,论证详尽,计算正确,层次分明,说明书、图纸符合规范,且质量高;独立工作能力强;工作态度认真,作风严谨;答辩时概念清楚,回答问题正确。
2良(80-89分)
能较好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设计说明书(论文)内容完整,计算、论证基本正确;说明书(论文)书写较规范,图纸符合要求且质量较高;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认真,作风严谨;答辩时概念较清楚,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3中(70-79分)
能完成毕业设计《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设计说明书(论文)内容基本完整,计算及论证无原则性错误;说明书(论文)的书写规范,图纸质量一般;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工作表现较好;答辩时能回答所提出的主要问题,且基本正确。
4及格(60-69分)
能基本上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设计说明书(论文)质量一般,无大的原则性错误;说明书、图纸质量较差;完成的实物性能粗糙;答辩时讲述不够清楚,回答问题有不确切之处或存在若干错误。
5不及格(<60分)
未能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设计说明书(论文)有重大原则性错误;说明书、图纸质量差;答辩时,概念不清,原则性错误较多。
五、其它
1 表格
下列制式表格可从合肥学院网站的教务管理系统中下载或向教学办公室索取。
建筑工程系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细则
(1)《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2)《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3)《合肥学院建筑工程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录》
(4)《合肥学院建筑工程系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
(6)《合肥学院建筑工程系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考核》
(7)《合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登记表》。
(8)《合肥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
2 附件
(1)合肥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暂行规定
(2)合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写作细则
(3)合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合肥学院建筑工程系 2008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