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毒隔离制度(18)
时间:2025-07-14
时间:2025-07-14
产房消毒隔离制度
1、产房应布局合理,明确划分非限制区、半限制区和限制区;分娩室应设三通道(病人通道、工作人员通道、污物通道)。工作人员进入产房必须更衣、戴口罩、帽子及换鞋,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产房。
2、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必须严格分开放臵,分娩室的用物、器械、药品、敷料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产包敷料包必须在灭菌有效期内使用。
3、产包打开超过一小时,产妇未分娩者,需要重新更换产包,再行接生。
3、使用的氧气湿化瓶、吸氧管每人次—更换,湿化液应用灭菌水。湿化瓶用后消毒,干燥保存;备用的湿化瓶每周消毒一次。
4、产房每日用紫外线灯照射1小时,每周二、五用苍术消毒一次。
5、产房、洗手间、待产室无明显污染时,每日用清水擦拭,有污 染时用含氯消毒液消毒后擦拭;产床、治疗车、器械柜无污染时清水擦拭,有污染时必须严格消毒。
7、每次分娩结束,应及时整理、清洁、消毒产床,使用后的各种物品按常规处理,室内通风换气,做好清洁卫生。
8、待产室应保持安静、整洁,产妇入待产室必须更换消毒衣裤和鞋。
9、患传染病产妇入隔离产房分娩,用过的布类、器械,先消毒处理后再分别送洗衣房、供应室清洗消毒、灭菌;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及胎盘必须放入黄色垃圾袋内(双袋包装),密闭运送,焚烧处理。产妇离开分娩室后,必须对室内所有物体表面、地面及空气进行严格消毒。
10、每月对产房的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等进行监测并做好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