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管理机构通知(3)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三)指挥部职责
(1)根据现场的危险等级、潜在后果等,决定本《预案》的启动。
(2)负责应急行动期间各单位的运作协调,部署应急策略,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完成。
(3)指挥、协调应急程序行动及对外发布消息。
(4)事故或突发事件超出矿处理能力时,向总公司、政府应急救援机构提出救援申请。
2、副总指挥职责
(1)协助总指挥组织或根据总指挥授权,指挥完成应急行动。
(2)向总指挥提出应采取减轻事故后果的应急程序和行动建议。
(3)协调、组织应急行动所需人员、队伍和物资、设备调运等。
3、成员单位职责
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成员单位职责:
(1)安全指挥中心:参与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组织指导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对事故有关责任人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2)生产技术科:参与矿应急顶板事故现场救援方案的研究制定,组织、指导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参与以上事故处理工作。
(3)通风科:参与矿“一通三防”井下火灾事故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组织、指导救护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参与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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