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意义(2)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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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他国利益的方法谋求任何特权和攫取本国的片面利益。
5.和平共处原则:是指各国应和平地同时存在,和平地交往合作并以和平方法解决彼此之间的各种国际争端。
三、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意义
(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全面总结概括了当代国际间关系与交往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五个原则相互联系,以“相互尊重主权”为出发点,引申出各项原则;又以“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原则作为总目标,以其他原则为保障,从而形成了完善的国际法基本原则体系,相互补充发展,具备了比单一原则更丰富全面的内容。
(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具有国际强行法性质,对国际事务具有普遍约束指导作用。
强行法在《维也纳条约公约》中被称为“一般国际法强制规律”。按照该公约规定,它“是指国家之国际社会全体接受并公认为不许损抑且仅有以后具有同等性质之一般国际法规律使得改变之规律”。强行法,或是国际法强行规则,是指在国际社会中公认为必须绝对遵守和严格执行的法律规范,他不得被任意选择、违背或改变。国际法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的性质,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强行法规则都是国际法基本原则,作为国际法基本原则还必须符合上述其他要求。
(三)它推动了国际法的发展,完善了国际法原则体系。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和发展,是当代国际关系史上最具历史意义的事情之一。它向自19世纪以来形成的当代国际关系体系提出了挑战;他是少数西方国家垄断国际事务的强权政治失去了国际道义的基础;他开创了国家无论大小。去强弱,一律平等参与国际事务,解决国际问题的一时代;它第一次以基本准则的形式,确立了人类数千年来孜孜追求的一种理想生存状态:和平,在和平中发展,用和平的方法来解决一切国际争端。
(四)它为国与国交往合作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行为准则。
中国式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最先倡导者之一,50年来,在五项原则的指导下,中国与世界上164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同200多个国家开展了经贸、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同所有邻国和周边国家建立了睦邻友好关系,同绝大多数邻国妥善解决了历史遗留下来的边界问题;在国际事务中,中国遵循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不谋私利,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推动国际合作、
(五)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愿望,特别是它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做出来自己应有的努力和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