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数控车规程
发布时间:2024-11-12
发布时间:2024-11-12
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
“数控加工技术(数控车)”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GZ-004
赛项名称:数控加工技术(数控车)
英语翻译:CNC Machining Technology(CNC Turning) 赛项组别:中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加工制造类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展示参赛选手的数控车工知识与技能,检阅选手读图与机械绘图能力、机械加工工艺能力、数控编程能力、合理使用加工刀具能力、合理选择加工参数能力,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均衡处理质量、效率、成本的综合能力;强化选手的安全和环保意识;促进选手之间相互学习与相互交流,促进中职学校数控车加工技术专业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三、竞赛内容
(一)竞赛内容
数控加工技术(数控车)竞赛分为两部分在6个小时内完成。第一部分为理论知识竞赛,参赛选手在计算机机房赛场利用计算机及CAD软件进行读画零件图并完成加工工艺理论知识竞赛;第二部分为操作技能竞赛,参赛选手在机床操作赛场利用赛场提供的机床、设备、附件、计算机、CAD/CAM软件,按照赛卷要求,完成赛件的加工、检测、填写相关技术文件任务。具体任务如下:
1.理论知识竞赛
(1)读画轴类零件图
根据任务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手根据纸质赛卷上给出的三维轴测图所示零件,按照机械制图国家标准(GB/T17451-1998)修改并完成给出的主视图、补画断面图、标注尺寸,确定尺寸公差及几何精度,填写标题栏及注写技术要求;用赛场提供的制图软件绘制出符合机械制图国标的零件图并存盘,比赛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将选手零件图打印出来,选手签字确认。
(2)完成加工工艺赛题
根据任务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已完成绘制的轴类零件进行加工工艺分析,完成任务书中的加工工艺赛题。
2. 操作技能竞赛
(1)独立赛件加工:根据任务书利用现场提供的数控车床、CAD/CAM软件等,按图纸要求完成独立赛件加工。
(2)赛件检验:根据任务书中提供的资料和要求,确定检测方案与检测方法,合理选用量具,按照检测任务书要求进行检测,填写检测结果。
(3)小批量赛件加工: 根据任务书利用现场提供的数控车床、CAD/CAM软件等,按图纸要求加工完成小批量赛件3件,每件产品精度完全符合图纸要求视为合格产品予以计分,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计0分。
(4)职业素养
职业素养考核以下方面:
①操作设备的规范性;
②工具、量具、刀具的放臵及正确使用;
③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及安全防护(含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护目镜的穿戴);
④完成任务的计划性、条理性,以及遇到问题时的应对状况等; ⑤尊重赛场工作人员,爱惜赛场的设备和器材,保持赛位的整洁。
(二)竞赛模块分值权重
理论知识竞赛模块总分为20分;操作技能竞赛模块总分为95分(含15分小批量赛件配分),共计115分。
四、竞赛方式
(一)竞赛采用个人赛方式。
(二)竞赛队伍组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建设兵团为单位组队参赛,各地区限报2名参赛选手,同一学校限报1名选手,每名参赛选手限报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
(三)组织机构: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与执委会的指导下,在赛区组委会与执委会的领导下,由全国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牵头成立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中职组数控加工技术(数控车)技能大赛执委会,下设本赛项专家组、裁判组、仲裁组等工作机构。
(四)竞赛需采取多场次进行,由赛项执委会按照竞赛日程表组织各领队参加公开抽签,确定各队参赛场次。参赛队按照抽签确定的参赛时段分批次进入比赛场地参赛。同一个省市有两个参赛队员参加比赛,通过抽签,安排在同一场次参赛。
(五)赛场的赛位号统一编制,参赛选手在比赛前30分钟到赛
项指定地点接受检录,进场前15分钟抽签决定赛位号,抽签结束后,随即按照抽取的赛位号进场,然后在对应的赛位上完成竞赛规定的工作任务。赛位号由参赛选手抽取,抽取赛位号的步聚:
1.抽签由裁判长主持;
2.参赛选手随机抽取赛位号,并在赛位记录单上签名确认;
3.赛位号不对外公布,抽签结果由赛项办公室密封后统一保管,在评分结束后开封统计成绩。
(六)2015年,不邀请国际团队参赛,欢迎国际团队到场观赛。
五、竞赛流程
(一)竞赛日程
具体的竞赛日期,由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及赛区执委会统一规定,竞赛期间的日程安排如下:
理论知识竞赛流程
(比赛时间90分钟为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至裁判长宣布比赛结束)。
操作技能竞赛流程
(比赛时间270分钟为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至裁判长宣布比赛结束)。
六、竞赛试题
竞赛采用建立赛题库并公开竞赛样题的方式进行,正式比赛一个月前在大赛网络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布一套理论知识竞赛样题和三套操作技能竞赛样题,赛前将对样题内容进行30%以内的修改,建成10套以上竞赛赛题组成的竞赛题库。比赛开始前由赛项监督抽取竞赛试题。
七、竞赛规则
(一)报名资格及参赛队伍要求
1.参赛选手资格:报名选手的资格为2015年度在籍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成人中专)学生;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参加中职组比赛,不限性别,年龄须不超过21周岁(当年),即1994年7月1日后出生。
2.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同类赛项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赛项。
3.组队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可以组队参赛。
4.参赛队名额确定:以省级及计划单列市政区划分,各地区参赛选手数量不超过2人。
5.人员变更: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相应赛项开赛10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
6.各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参赛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备查阅。
(二)熟悉场地
1.执委会安排开赛式结束后各参赛队统一有序的熟悉竞赛场地、设备,但不允许切削。
2.熟悉场地时不发表没有根据以及有损大赛整体形象的言论。
3.熟悉场地严格遵守大赛各种制度,严禁拥挤,喧哗,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三)文明参赛要求
1.竞赛现场提供数控车床、计算机及CAD/CAM软件、竞赛毛坯、相关技术资料、工具及部分刀具等,选手不得自带任何纸质资料和存储工具,如出现较严重的违规、违纪、舞弊等现象,经裁判组裁定取消比赛成绩。
2.参赛选手必须将全部数据文件存储至计算机指定盘符下,不按要求存储数据,导致数据丢失者,责任自负。
3. 操作技能竞赛分批依次进行,参赛队的竞赛场次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具体见抽签办法),场次抽签结束至赛件加密过程中还需进行两次加密;理论知识竞赛采用全部选手在同一时间段进行。
4.参赛队按照参赛场次进入比赛场地,利用现场提供的所有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竞赛任务。
5.比赛开始前由竞赛监督抽取竞赛赛题,同一场次比赛采用相同的竞赛赛题。
6. 操作技能竞赛,参赛选手在赛前30分钟,凭参赛证、学生证和身份证(三证必须齐全)进入赛场检录,抽取赛位号并由裁判长进行安全教育,赛前15分钟统一进入赛场,确认现场条件,赛前5分钟在发卷区域统一领取赛题,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才可切削操作;理论知识竞赛,参赛选手在赛前30分钟,凭参赛证、学生证和身份证(三证必须齐全)进入赛场检录,抽取赛位号并由裁判长进行安全教育,赛前15分钟统一进入赛场,确认现场条件,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才可开始比赛。
7.比赛过程中,选手不得修改机床参数,擅自修改机床参数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
8.比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比赛时间内,食品和饮水由赛场统一提供。
9.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禁止不安全操作和野蛮操作,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个人因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故障,不予延时,情节特别严重者,由大赛裁判组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决定(最高至终止比赛),并由裁判长上报竞赛监督;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大赛裁判组视具体情况做出延时处理并由裁判长上报竞赛监督。
10.如果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应报裁判员批准,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比赛相关工作。
11.裁判长在比赛结束前15分钟对选手做出提示。操作技能竞赛,裁判长宣布比赛结束后,选手应立即按下机床“进给保持”键,离开机床至指定位臵,然后选手在现场裁判员的监督下停止机床运转并卸下工件,3分钟之内必须把赛件、工作任务书上交至收件裁判员,如选手未按规定执行,裁判有权按下机床“进给保持”键,要求选手离开机床至指定位臵;理论知识竞赛,裁判长宣布比赛结束后,选手应立即停止各项工作并等待收卷裁判员收卷(答卷、存盘等工作须在竞赛90分钟内完成)。
12.选手上交赛件至收件裁判员须由选手和现场裁判共同完成。
13.选手提交的赛件应经过清理,赛件提交后,收件裁判员、现场裁判和选手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14.比赛结束,选手应立即清理现场(包括机床和工作台及周边卫生并卸下卡爪等),经裁判员和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
此项工作将在选手职业素养环节进行评判。
15.为保证大赛的公平、公正,大赛组委会竞赛监督在赛件的指定位臵上做好标记,以便做好检验、评分和保密工作。
(四)赛场规则
1.理论知识竞赛规则
(1) 理论知识竞赛为所有选手同时竞赛,竞赛赛场提供已安装正版制图软件的计算机,并提供足够数量的备用计算机。所有计算机的USB接口、光驱等设备均已贴封条,参赛选手不得撕毁封条,如经发现,立即取消选手比赛资格。
(2)参赛选手凭参赛证、学生证、身份证按正式比赛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准时到达赛场集合,抽取比赛机位号,现场裁判对参赛选手的身份进行核对,赛前15分钟选手进入比赛现场对软、硬件竞赛设备进行确认,比赛开始15分钟后不得入场。
(3)参赛选手不得携带任何技术资料、工具书、笔记本电脑、通讯工具、摄像工具以及其他即插即用的硬件设备进入赛场,否则取消选手比赛资格。
(4)参赛选手必须在裁判宣布比赛开始后才能进行比赛。竞赛结束前将文件按要求存档。
(5)比赛过程中选手不得随意离开机位,不得与其它选手交流或擅自离开赛场。如遇问题时须举手向裁判员示意,否则按违规行为处理。
(6)比赛过程中只允许裁判员、工作人员进入现场,选手必须严格遵守比赛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并接受现场裁判和工作人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无法继续
比赛,裁判长有权决定终止比赛。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如果确定为设备故障问题,裁判长将酌情给予延时。
(7)比赛结束前15分钟,裁判长提醒选手比赛即将结束。比赛结束后,选手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保存结果须经裁判员检验,选手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任务书、赛卷不得带出赛场。
(8)参赛选手若提前结束竞赛,应由选手向裁判员举手示意,并且配合工作人员完成竞赛结果的确认工作,裁判员记录竞赛终止时间。
(9)比赛结束后,现场裁判和工作人员检查选手使用的计算机,如有异常,须向裁判长报告,由裁判组裁定参赛选手成绩是否有效。
(10)裁判组对有效答卷及时评定成绩,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2.操作技能竞赛规则
(1)由于选手自身原因迟到影响竞赛时间不予延时;选手迟到15分钟取消比赛资格(从裁判长宣布竞赛开始计时),比赛开始30分钟后,选手方可离开赛场。
(2)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必须穿工作服、防砸防刺穿劳保工作鞋,佩戴护目镜,女选手要求带工作帽,且长发不得外露。
(3)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要求刀具、量具摆放整齐,竞赛过程中裁判组将安排裁判员对参赛选手的安全防护、操作规范和工具、量具、刃具摆放状况进行拍照,照片将作为选手职业素养评分依据。
(4)选手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比赛相关的物品带离比赛现场。
(5)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执委会签发的相关证件,
着装整齐。
(6)除现场裁判员和参赛选手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区域。赛场安全员、设备和软件技术支持人员、工作人员必须在指定区域等待,未经裁判长允许不得进入比赛区域,候场选手不得进入赛场。
(五)抽签办法
本次比赛各代表队的抽签顺序和操作比赛的场次,在领队会议上现场抽签确定。每位选手比赛的赛位号,在比赛检录时抽签确定。抽签工作由裁判长主持,赛务组负责组织实施,竞赛监督人员现场监督。
1.抽签顺序
(1)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国家行政区划代码从小到大排序,各代表队依次抽取抽签顺序号。
(2)每个代表队抽签后,由赛务组工作人员当场宣布抽签顺序,同时填入比赛抽签顺序记录表中,由抽签人签字确认后,赛务组留存。《抽签顺序卡》由抽签人留存。
2.操作比赛场次抽签
(1)各代表队按照所抽取的抽签顺序号,依次抽取本队参加操作比赛的场次。
(2)各代表队所有参赛选手的操作比赛,均为同一场次比赛,一次抽签确定。
(3)每个代表队参加操作比赛的场次抽签确定后,由赛务人员当场公布,并在比赛场次抽签记录表上填写代表队名称,并由抽签人在比赛场次抽签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比赛场次抽签单交给抽签人,作为选手参加操作比赛的验证依据。
3.比赛赛位的抽签
选手在参加比赛检录入场时,按照各代表队的抽签顺序和参赛选手名单顺序,依次检录,抽取比赛赛位号。选手在比赛赛位抽签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后,进入比赛赛位准备比赛。
比赛场次和比赛赛位号抽签确定后,选手不准随意调换。
(六)成绩评定及公布
1.组织分工
在赛项执委会的领导下成立由裁判组、监督组和仲裁组组成的成绩管理组织机构。具体要求与分工如下:
(1)裁判组实行“裁判长负责制”,设裁判长1名,全面负责赛项的裁判管理工作并处理比赛中出现的争议问题。同时设操作技能现场副裁判长1名,负责协助裁判长对操作竞赛现场进行管理;设理论知识竞赛现场副裁判长1名,负责协助裁判长对理论知识竞赛现场进行管理;设赛件检测和理论赛卷评判副裁判长1名,负责协助裁判长对赛件检测和理论赛卷评判现场进行管理;另外还需配备24名裁判员。
(2)裁判员根据比赛需要分为检录裁判、领卷发卷收卷裁判、加密裁判、操作技能和理论知识现场裁判、操作技能现场照相裁判、赛件检测和理论赛卷评判裁判、数据录入裁判。
检录裁判:负责对参赛选手进行点名登记、身份核对等工作; 领卷发卷收卷裁判:负责对理论知识竞赛和操作技能竞赛过程中的领取赛卷、发放赛卷及收取赛卷和赛件的工作;
加密裁判:负责对参赛选手的赛件、赛卷等进行加密;
操作技能和理论知识现场裁判:按规定做好赛场记录,维护赛场纪律,操作技能竞赛后对选手职业素养进行集体评判打分;
操作技能现场照相裁判:负责对参赛选手在操作技能竞赛过程中的职业素养进行拍照,拍照要求对选手本人照一张照片,考察选手是否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防护镜;对现场提供的长条桌拍一张照片、对选手工位上的工具、刀具和量具拍一张照片,考察选手工具、量具、刀具及其它附件的摆放规范,照片中须出现该选手的工位号;
赛件检测和理论赛卷评判裁判:负责对参赛选手操作技能竞赛的赛件和理论知识竞赛赛卷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数据录入裁判:由两名裁判员担任,将相应编号选手赛件检测尺寸和理论知识竞赛成绩录入至相应表格中,录入过程须有一名竞赛监督在场时进行。
(3)监督组对裁判组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对竞赛成绩抽检复核。
(4)仲裁组负责接受由参赛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2.成绩管理程序
按照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的明确要求,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与管理按照严密的程序进行,见成绩管理流程图。
成绩管理流程图
3.成绩评定
(1)操作技能竞赛现场评分
操作技能竞赛现场裁判依据现场记录表,对参赛选手的操作规范、现场表现等进行记录,在当天竞赛结束后依照现场电子照片和现场记录表对选手职业素养和现场表现进行评判,评判组由5名现场裁判员组成,一名裁判员任组长,评判时,依据评分表,对各评价要素采用
同一时间对职业素养和现场表现等评价要素分别出牌的方式打分(从1-1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余3个数之平均值,若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差值超过3分,则该次打分无效,打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裁判员须对自己打分依据进行说明,组长组织裁判员重新出牌打分评判。
(2)结果评分
赛件检测裁判对参赛选手提交的赛件和赛卷,依据赛项评价标准进行评价与评分,零件外观评判等主观评价要素由5名裁判员共同评分;手工进行零件尺寸精度和几何精度等客观要素评价须由3名裁判员共同评分;由三坐标测量机和表面粗糙度仪进行零件尺寸精度和几何精度等客观要素评价时须由专业技术人员在两名裁判的监督下进行;理论赛卷评分须由两名裁判共同评分。
(3)抽检复核
为保障成绩统计的准确性,监督组对赛项总成绩排名前30%的所有参赛选手的成绩进行复核;对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不得低于20%。监督组将复检中发现的错误通过书面方式及时告知裁判长,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错误率超过5%的,则认定为非小概率事件,裁判组需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
4.成绩公布
(1)录入。由承办单位信息员将裁判长提交的赛项总成绩的最终结果录入赛务管理系统。
(2)审核。承办单位信息员对成绩数据审核后,将赛务系统中录入的成绩导出打印,经赛项裁判长、仲裁组、监督组和赛项执委会审核无误后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