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24-11-10
发布时间:2024-11-10
矛盾纠纷排查会议纪要
XXX 2014 年 4 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协调会议纪要
一、会议基本情况
时 间:2014年4月25日
地 点:镇二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XXX,XXX,XXX
讨论议题:1、各负责同志汇报本月矛盾纠纷调处情况
2、王嘉庆镇长作总结,并就下步工作做出安排
二、本月矛盾纠纷总体情况
四月份共排查出矛盾纠纷XX起,调处成功纠纷XX起,村级调解组织受理XX起,调处成功XX起,镇受理XX起调解,调处成功XX起,均全部履行。其中,耕地、林地纠纷XX起,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各3起,合同、宅基地纠纷各XX起,其它矛盾纠纷6起。总体来看矛盾纠纷主要发生在土地承包、山林界址、家庭婚姻、邻里、合同纠纷、房屋宅基地等领域。
三、排查出的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及其调处措施
四月份,我镇继续贯彻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坚决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经排查本月发生较大矛盾一起。矛盾纠纷内容和调处措施如下: 花亭桥村二组村民沈显移等10余人上访反映,本组近70
亩土地,在未征得本组村民同意的情况下被人强占建养猪场,要求立即停止侵占行为,将被占土地归还二组村民。
— 1 —
矛盾纠纷排查会议纪要
经调查核实:花亭桥村二组近56亩土地在2005年武广高铁建设时临时征用,复垦后归还了二组。2013年4月份二组村民沈显移等13户以土地租赁合同方式将土地租赁给郑七文使用(养蚯蚓),租期三年,自2013年5月1日至2016年5月1日止,租金18000元整。
2013年5月31日郑七文以协议书形式租用花亭桥村一组
112亩左右土地建养猪场和种养殖事业,在未征得二组村民同意的情况下,一并将租用的二组土地建养猪场,改变土地原租赁使用性质。
2014年3月28日镇村干部约请二组沈显移等13户村民召开协调会。沈显移等13户全部不同意郑七文建猪舍,要求收回本组土地。新店镇政府办公室指派挂村干部胡亚萍等3人同新店国土所先期调解处理。同时向市国土局报告,约请国土局稽查大队按土地政策处理。
— 2 —
上一篇:管理沟通:理念与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