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下料检验作业指导书
时间:2025-04-05
时间:2025-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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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料检验作业指导书
1.范围
适用于船舶构件、型材的下料检验。 2. 检验依据
施工图纸、工艺文件、造船质量标准(CSQS)、船级社规范。 3. 检验内容
3.1 下料前,施工者应了解图纸,型析明细表,并注意构件、型材是否要留有余量;对于有板厚差的构件注意过渡坡口的制备。
3.2下料前,应对所有板材,型材的材料牌号是否与图纸要求相符,并记录下牌号。 3.3 下料前,应检查钢材是否有缺陷(如:裂纹,分层),如果存在缺陷,则不能用,应向有关方面反映。
3.4 凡有线型的构件,应找出校直线并打洋冲印记,在轮廓线上打上洋冲印记,切割后留下半个洋冲眼。
3.5 若用气割下料时,其相邻零件边缘间应留有气割余量。
3.6 钢板边缘不直时,零件划线边沿与钢板应有不少于5--10mm的距离(数控切割要留15—20mm)。
3.7 对于构件,明细表上要求标注的各种结构线,下料时应按明细表标注的尺寸在构件上划出有特殊要求的构件。
3.8 凡需进行弯制的零件,应在下料时,留出相应的加工量。
3.9 下料后,应按明细表要求用油漆标出船号,分段,零件名称,件号,肋位,以及加工件号等。
3.10 下料后,应将构件上的氧化铁及割渣清除干净,暴露的自由边打磨(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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