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 桂林市兴安师范学校简笔画基本功考核评分标准
时间: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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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桂林市兴安师范学校简笔画基本功考核评分标准:
一、临摹画评分标准:(总分30分)
1. 造型准确生动,比例匀称、完整得体。(15分)15-13/13-12/12-11/10-9/9分以下
2.构图基本比例关系正确(5分)5//4/3
3. 线条运用流畅、简练、生动,(10分)10/8/7/6/6分以下
4.凡有涂改的,涂改较多或较明显的,从总分中酌情扣0-3分
二、按要求画出简笔画图形评分标准:(总分48分)
1.每个图形3分
物体特征表现明显。(1分)
比例结构恰当,形象准确生动,富有儿童特色。(1分)
线条流畅、简练、生动,画面干净整洁。(1分)
2.凡所画图形很不准确,或画得不完整,或看不清楚所画何物等,该小题不得分;
表现物体的比例结构画得不够恰当,该小题扣0.2-0.5分
凡有涂改的,涂改较多或较明显的,从总分中酌情扣0-5分
三、命题画评分标准:(总分22分)
(一)评分等级
1.构图饱满,布局美观,画面大小合适;4//3/2
2.主题突出,组合内容完整丰富;4/3/2
3.造型生动,富有童趣;8/7/6/5/5分以下
4线条简洁流畅,富有艺术感染力;6/5.5-4.8/4.7-4.2/4/4分以下
(二)扣分项:
1.形象特点不明,看不出画的是什么或不符合规定内容不给分。
2.凡有涂改的,涂改较多或较明显,影响画面效果的,从总分中酌情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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