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影视IP热现象利弊探析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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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影视IP热现象利弊探析
作者:兰晰茹艳
来源:《丝路视野》2017年第04期
【摘要】IP即Intellectual Property,这是一个舶来概念,翻译过来也就是著作权、知识产权,其表现形式多样。在我国,IP主要指那些能够吸引受众高度关注,受众人群覆盖面广,拥有强大粉丝基础且可以不断重新加工创造的创意性知识产权。本文就IP热产生的原因谈起,并对目前国产影视IP热现象存在的问题加以探讨,认为我们在热衷于IP的改编之时也应理性的看待IP热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在改编过程中,除了追求快速变现,也应注重作品的质量,使得商业价值与艺术价值并重,希望能为当下浮躁的影视文化IP热及所带来问题及发展提供反思。
【关键词】IP;知识产权;影视改编
IP的全称是“Intellectual Property”,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知识产权。目前学界对于IP的概念也是未有定论。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尹鸿先生认为IP 这个这个概念在中国被用来指那些“具有高专注度、大影响力并且可以被再生产、再创造的创意性知识产权”①,并认为其“有着自己在互联网时代的一些特殊性”且“能够改编成其他文化产品的网络原创内容。”①还有有学者如中国电影评论学会学术部活动主任王旭东认为:“现在的IP 概念更多的是在网络环境下发酵出来的,可以称为…网生代‟IP,表现形式多样,比如游戏、影视作品、流行歌曲、舞台剧、动画片甚至流行语。”两位专家都认为IP是一个具有网络属性的概念。另外创新工场的陈悦天则认为“IP是一个人群,是被某一类有特殊形态、内容调性的内容维持住的一个人群。”②不论是从内容角度来讲,还是从表现形式来讲,亦或是从受众角度来讲,在我国,IP主要指那些能够吸引受众高度关注,受众人群覆盖面广,拥有强大粉丝基础且可以不断重新加工创造的创意性知识产权。2015年,我国影视产业出现了一大批由文学作品,尤其是网络文学、音乐、综艺、漫画、游戏等各种文化形式改编而成的电影、电视剧产品,掀起了一阵阵收视热潮,IP 热遂逐渐兴起。因此,业内人士将2015年称作“IP 元年”。
一、IP热产生的原因
(一)编剧原创能力有限,IP题材上创作的多元化
近年来,大量编剧以命题作文和接活儿的方式从事剧本改编创作工作,渐渐消磨了表达欲望和创作冲动。国内编剧水平参差不齐,多数制作公司拿到热门小说IP后,都会让编剧改编成剧本,直接导致原创好剧本的匮乏。而千篇一律的抗战剧、宫斗剧、家庭剧冲斥屏幕,使得观众视觉疲劳。此时,IP占据网络文学多元化的先天优势,因此题材囊括了青春、仙侠、悬疑、修真等的IP作品受到追捧也是水到渠成的事。
(二)粉丝是核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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