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学习材料
发布时间:2024-11-08
发布时间:2024-11-08
胡锦涛同志所作的十七大报告
关于反腐倡廉建设部分内容节选
必须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以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优良的党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要坚持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群众路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求真务实作风推进各项工作,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加强调查研究,改进学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弄虚作假。倡导勤俭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反对奢侈浪费。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积极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使领导干部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继承优良传统,弘扬新风正气,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
水火不相容的。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健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完善巡视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
中纪委向党的十七大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
工作报告题目为《坚持惩防并举 更加注重预防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报告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 过去五年的工作
在党中央坚强有力的领导下,经过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改革中创新,取得新的明显成效。特别是在查办大案要案、深挖腐败分子、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治理商业贿赂、纠正损害群众
利益的不正之风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一、切实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认真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三、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四、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案件。
五、不断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
六、深入开展治本抓源头工作。
七、全面履行纪检与监察两项职能。
第二部分 过去五年工作的体会
五年来,在反腐倡廉新的实践中,主要有以下认识和体会:
(一)坚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指导反腐倡廉实践。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
(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四)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五)坚持深化改革、拓展领域,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六)坚持发展民主、加强监督,努力使领导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
这些认识和体会,是我们党在探索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取得的,反映了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深化。我们要在新的实践中加以坚持、完善和发展。
第三部分 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一、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
二、全面加强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作风建设
三、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四、着力推进改革和制度建设
五、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
重要讲话的主要内容
胡锦涛同志的讲话共分三个部分:
党的十六大以来,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先后作了5次讲话。第一次讲了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深入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问题,第二次讲了大力弘扬求真务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问题,第三次讲了提高反腐倡廉能力、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问题,第四次讲了认真学习贯彻党章问题,第五次讲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问题。
第一部分 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胡锦涛指出,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特别是在革命、建设、改革的重大历史关头和关键发展阶段,更是高度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这充分表明,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取得执政地位尤其是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必须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是十分清醒的、态度是一以贯之的,对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党内可能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可能遇到的风险的认识是十分清醒的、态度是一以贯之的,对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是十分清醒的、态度是一以贯之的,对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对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大意义
的认识也是十分清醒的、态度也是一以贯之的。我们要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战略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总之,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求,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坚持拒腐防变警钟长鸣,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各个方面,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第二部分 着力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
胡锦涛指出,在实践中要注意把握和体现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要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办法,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要坚持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努力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要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全局之中,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时效性。要不断认识和把握规律,以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建设性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
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胡锦涛指出,要继续抓住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个重点,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在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和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
(一)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防治腐败,必须既通过教育引导使人自觉从善,又通过制度约束使人不能为恶,既通过思想道德提高恪守制度的自觉性,又通过制度建设增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性。这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思路,必须长期坚持。
(二)坚持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相结合。大案要案危害严重,影响恶劣,必须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影响广泛,必须切实解决。我们既要通过查办大案要案,达到惩前毖后、以儆效尤的目的,又要通过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果。
(三)坚持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相结合。廉政和勤政,是对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达到的两个互相联系的重要目标。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既要一刻不放松地抓好廉政建设,又要持之以恒地抓好勤政建设。
(四)坚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的主观能动性相结合。我们的干部是人民公仆,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
来为人民服务,必须受到人们监督,以保证人们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们谋利益。同时,我们的干部又是带领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骨干力量,必须把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同信任干部、保护干部、激励干部统一起来,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广大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胡锦涛再次强调了政治纪律问题,并指出之所以要再次强调这个问题,是因为不遵守政治纪律的情况在一些党员、干部身上还比较突出,有的行为对党和国家工作形成了干扰。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遵守党的纪律,首要的是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切实保证政令畅通,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党的各级组织要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和监督检查,加大执行纪律力度,确保全党纪律严明。
第三部分 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
胡锦涛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政
治保证。各级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明显的成效取信于广大干部群众。第一,要完善总体部署;第二要加强工作指导;第三,要狠抓工作落实。
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努力实现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人员素质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质量和水平。
贺国强同志在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
所作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
贺国强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题目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工作报告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 准确把握党的十七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胡锦涛同志所作的报告,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成果,对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大会强调,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党员干部认真研读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党章,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
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要准确把握党的十七大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第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第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证。
第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第四,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第五,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第二部分 2008年主要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恢复和重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30周年,还将迎来北京奥运会,认真抓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各级纪委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狠抓任务落实,为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证。
第一,认真开展对党的十七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
检查,推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严明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保持全党在指导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原则问题上高度一致。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促进中央关于市场价格调控、节能减排、固定资产投资、土地管理、房地产调控等方面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第二,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重点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注意查处侵害农民利益问题。
第三,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土地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国有企业、金融、组织人事、司法等领域的案件。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对腐败分子决不放过、决不姑息。
第四,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同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结合起来,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
艰苦奋斗教育。针对当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党政领导干部证券投资行为的具体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行为,坚决反对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第五,深化改革和创新制度,进一步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积极发挥国家预防腐败机构的职能作用。
第六,深入推进监督工作,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继续完善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
领导干部的监督。推进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
第七,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要继续探索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方法和途径。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业及其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严格自律,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不准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 第三部分 大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各级纪委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广大纪检干部要始终做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部分内容节选
第一章 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第一条 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四)接受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赠送的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
(五)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及其他利益;
(六)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第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要严防商品交换原则侵入党的政治生活和国家机关的政务活动。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第三条 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用本单位的信用卡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
用;
(二)借用公款逾期不还;
(三)公费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出国(境)旅游;
(四)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五)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
第四条 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办事。禁止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谋取职位;
(二)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三)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干部,或者在调离后干预原地区、原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
(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第五条 党员领导干部对涉及与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事项,应当奉公守法。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
(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学习、培训的费用;
(三)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出国(境)旅游、探亲、留学向国(境)外个人或者组织索取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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