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设计员国家职业标准(2)(2)
时间:202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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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室内装饰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室内装饰设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
年以上,经本职业室内装饰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室内装饰设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
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室内装饰设计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
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
以上。
(6)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
年以上。
1.7 鉴定方式、鉴定时间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考核时间为480分钟。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室内装饰设计师、高级室内装饰设计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1.8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2. 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职业守则
(1)遵纪守法,服务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