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布时间:2024-11-08
发布时间:2024-11-08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湖北科信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武汉嘉誉建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特1号台银大厦2701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施工特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2、工程地址:3
4、施工内容:(附工程报价单)。详见施工图纸
5、施工工期:70个日历天,以开工令为准。
6、合同价款(大写):
7、付款方式:
二、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用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三、发包人义务
1、审核和确定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提出交的工程报价单,并分别签字认可。
2、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家内家具、陈设和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
4、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5、及时提供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合格的自备材料和设备。
6、组织好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及竣工阶段的质量验收。
四、承包人义务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法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双方确定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进行施工,按期保质完成装修工程。
2、若由乙方设计,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双方确定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3、施工中不得拆除承重结构、暖通及燃气设施,如确需拆改须由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4、确保装修质量,装修期间和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返工返修,费用自负。
5、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处理好施工扰民问题及与四邻的关系。
6、组织好工程质量的自检和甲、乙双方(第三方监理也参加)共同进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和竣工验收。
五、工程监理
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乙双方共同委托 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甲方单独与监理公司订立工程监理合同,由甲方支付监理费口。
六、工期
1、乙方应按合同期限完成整个工程,不得无故拖延工期,除甲方变更设计方案和停电、停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3小时以上等原因外,工期每拖延一天,由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工期顺延。且每停工一天,由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1‰补偿乙方误工费。
3、若甲方增加工程内容,按新增加工程量顺延工期。
七、材料供应
1、凡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其品牌、规格、单价、产地及质量标准须经甲方检验后才能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变更
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附装修工程变更单)。
2、无故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
3、若甲方中途要求变更设计,影响到乙方己购回的材料、己定制的成品、半成品的施工,且无法调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
1、工程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内容为依据,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为质量评定的最低标准。
2、在水、电等隐蔽工程完工后,甲乙方应共同进行中间工程验收。如甲方不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应按通知时间参加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4、在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过程中甲、乙双方(第三方监理也参加)确认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和工期;在竣工验收中确认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但不再承担工期。
5、未办理验收交付手续,甲方使用房屋视为质量验收合格,由此引发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6、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对所施工项目进行保修,并出具《保修单》,保修期壹年。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决定拆改房屋结构和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未与乙方代表协商私自要求工人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若因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法规、环保规定和双方其他约定,对乙方自身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履行和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擅自停止履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10%支付,设计费按。
十一、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或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十三、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否则合同失效。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①附件1:补充协议;
②附件2:设计、施工图纸、施工说明;
③附件3:工程报价单;
④附件4:设计(施工)变更单;
⑤附件5:验收单(含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和竣工验收) ⑥附件6:材料清单(含甲方供料和乙方供料);
⑦附件7:工程结算单;
⑧附件8:工程保修单。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