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宁夏事业单位招聘简章(宁夏妇幼保健院等)(5)
时间: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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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宁夏事业单位招聘简章(宁夏妇幼保健院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充分落实每个岗位不同的招聘要求,评委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时的专业实践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分析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重点测试应试者的专业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所占总分比例,由招聘单位确定。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结束后,根据单位确定的笔试、面试所占比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按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八)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根据报考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同时,考察中还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卫生计生委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人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