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玻璃量器检定规程
时间: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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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的:规范玻璃量器的检定操作,保证实验用量器的准确性,从而确保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适用范围:适用于滴定管、分度吸量管、单标线吸量管、单标线容量瓶的首次检定和后续检定。 责 任 人:质量控制实验室人员对本规程的执行负责。 内 容: 1 容量玻璃量器
1.1 容量玻璃量器是指在容量分析中需要准确容积的玻璃量器。各种容量量器的容积并不完全与它所标出的大小相符合,因此在使用前应当先检验容量器具的确实容积。
1.2 常用的容量玻璃量器包括:滴定管、分度吸量管、单标线吸量管、单标线容量瓶。 1.3 校正周期:首次使用前校正,过有效期的重新校正。 1.4 校正有效期:两年,其中无塞滴定管为1年。 1.5 对校正不合格的玻璃量器不得使用。
1.6 校正合格后的容量玻璃量器应贴有合格标签,注名编号、校正日期、有效期至、等级。 2 检定条件 2.1 环境条件
2.1.1 室温(20±5)℃,且室温变化不得大于1℃/h。 2.1.2 水温与室温之差不得大于2℃。
2.1.3 检定介质为纯水(蒸馏水或去离子水),应符合GB6682-1992要求。 2.2 检定设备 2.2.1 电子天平
2.2.2 温度计(温度范围0~50℃、分度值为0.1℃) 2.2.3 秒表(分度值为0.1秒) 2.2.4 称量杯、检定架、具塞锥形瓶 3 检定内容
3.1 外观
3.1.1 玻璃量器不允许有影响计量读数及使用强度等缺陷。 3.1.2 分度线与量的数值应清晰、完整、耐久。 3.1.3 分度线的宽度和分度值见表1~表4。 3.1.4 玻璃量器应具有下列标记 3.1.4.1 厂名或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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