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筑)
发布时间:2024-11-06
发布时间:2024-11-06
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主讲人:XXX
培训提纲一 法的基本概念二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五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一、法的基本概念
什么是法:
广义上讲,就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 意志制定或者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 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狭义上讲,就是指具体的法律规范,包括宪法、 法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 章、判例、习惯法等各种成文法和非成文法。
法的特征:
法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的; 法是依照特定的程序制定的; 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
法的分类:
法律的分类有很多的标准,不同的标准对法的划分类别不 同。 按照创立和表达形式,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我国以 成文法为主。 按照地位和层次,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 法规和行政规章。 按照内容和效力强弱,分为:宪法性法律和普通法律。其 中普通法律又可以分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按照效力范围(时间、空间、对象),分为:特殊法和一 般法。
不同层次法的概念: 宪法:具有最高的地位和效力。与宪法相抵触的其他法律无效。 法律:地位仅次于宪法,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才有权制定和修订。在全国具有约束力。
行政法规:地位次于宪法和法律。狭义上讲,指国务院根据宪法 和法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全国具有约束力。 地方性法规: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约束本 行政区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两种。部门规章是由国 务院的部、委或直属机构制定的在全国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地方 政府规章是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在本行政区实施行政管理的 规范性文件。
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
安全发展观 发展不能以牺牲精 神文明为代价; 不能以牺牲生态环 境为代价;
更不能以牺牲人的 生命为代价! --- 胡锦涛
安全生产责任 重于泰山。我 们任何时候都 绝不能以损害 人民生命健康 来换取企业发 展和经济增长。 ——温家宝
安全生产至关重要,实现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是制定一系列安全
法规,使之有法可依。通过法律框架下政府对建筑业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建筑业生产安 全水平,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率。 近年来,《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
部门规章、施工安全技术标准的相继出台, 为保障我国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利的法律武器,在建筑业的安 全生产工作方面做到了有法可依。
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在安全生产领域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需要 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 预防和减少事故的需要 制裁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需要
安全生产执法的基本原则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 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联合执法的原则 依据事实、尊重科学的原则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指由国家 权力机关、行政机关为规范生产经营单位 的安全生产活动,保护从业人员人身安全 、生产单位的财产安全,针对施工、经营 行为而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标准等的总称,在建筑活动中,有关人员 必须学习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同时应了解法律、法规及标准各自的地位 和相互关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建
设
法
律
建设行政法规 建设部门规章 地方 性 建设 法 规 地方 性 建设 规 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 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建
设
法
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建设行政法规 建设部门规章 地方 性 建设 法 规 地方 性 建设 规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