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辅料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生产辅料管理规定
1、目的:为了规范生产辅料管理,合理使用生产物料,防止浪费,防范事故。
2、适用范围:生产辅料包括炮泥、生稻壳、河沙、焦粉、化渣剂、覆盖剂、煤泥、捣打料、浇注料、耐火砖、锰矿、萤石等
3、规定细则:
3.1、各车间(科室)申报耐材计划应根据辅料消耗定额和生产计划领料,不得超标领取,且保证安全库存。
3.2、生产辅料到厂后,各车间(科室)做好质量验收,存放防护到位。各班组按生产计划、消耗定额管理,质量跟踪。
3.3、各车间(科室)对所购用的辅料名称、厂家、数量、库存及规格等详细记录,统计生产辅料的使用情况。
3.4、各车间(科室)每周自查辅料使用情况并做记录,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及时汇报主管科室。
3.5、各车间(科室)月底进行辅料盘点,对每月材料耗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超额消耗的进行分析,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并负责推行。
3.6、各车间(科室)夜班将当日辅料消耗数量,汇报调度室。 4、此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和修改权归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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