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控制性详细规划_2010年(2)
时间:2025-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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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控制性详细规划_2010年
方米,含住宅建筑230万平方米,办公建筑150万平方米,商业建筑75万平方米,社会事业建筑15万平方米。
二、规划指导思想、期限和依据
1、规划原则与指导思想
本次规划按照前瞻性、综合性、操作性和可控性的四大原则,在指导思想上突出以下几个重点:
第一、明确发展目标、确定总体规模。随着上海作为国际经济中心城市的功能的凸现,要重新认识静安作为上海中心城区之一所担负的主导功能、发展目标、总体规模,明确其作为中心城区内高品位的商业商务区、高品质的生活居住区的“双高区”定位,论证和确定其适宜的居住和工作人口规模等一系列量化指标。
第二、优化总体布局,促进经济发展。在前些年城区功能大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以南京路为主体的“一轴两翼”和七大分区功能的完善,推进静安南京路高品位的商务办公、商业服务区的形成和南北两翼高品质生活居住区的形成,尽快出形象、出效益,更好地将城市总体布局规划与经济、社会、环境发展规划有机的结合起来,促进经济社会的总体发展。
第三、重塑社区结构,完善设施配置。大建设的全面铺开,使得静安原有的社区结构和配套设施布局已面目全非,重新配置已适逢其时。要依托目前全市推行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大都市行政管理体系,以社区建设为龙头,重塑新型社区结构,合理地进行全区中小学、菜场集市、幼托、老年设施、社区卫生保健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活动中心、公共绿地广场等配置,以人为本,贴近居民,方便人民群众生活,构筑高品质生活居住区的基本框架。
第四、推进环境建设,提升环境品质。要以公共绿地、城市广场、环境保护、建筑中心区氛围塑造为主体,进一步提升静安高品质中心城区的环境形象。当今新一轮国际中心城市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作为上海中心城区之一的静安区在构筑环境高品质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这既是保持在各区竞争中的领先优势的需要,也是推进上海国际中心城市形成的必然,并成为改善城市投资环境、吸引中外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入驻、促进房地产市场兴旺的重要抓手。
第五、维护建筑特色,优化空间设计。要解决开发和保护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坚持保护和开发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处理好新区开发与旧区保护的关系,保护保留体现静安历史文脉的传统建筑和街区,特别是优秀近代建筑及其环境风貌,展示静安以及上海现代化建设丰厚的传统文化底蕴,同时,加强对高层建筑布点的梳理工作,以形成高品质的城市风貌空间体系。
2、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确定为2010年。
3、规划依据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年讨论稿)>>;
<<上海市中心城区分区规划(1999年第一稿)>>;
<<静安区第六届党代会报告>>;
<<静安区人民政府工作1999年政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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