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工作手册2011-2012第一学期(4)
时间: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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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按照院、系(部)关于课程建设与课堂评估的要求,对本教研室所属课程统筹考虑,制定课程建设总体规划和各门课程建设计划,落实课程建设任务,实现课程建设目标。
(四)按照教学大纲、考试大纲的要求,严格平时考核和期中教学检查,抓好课程期末考试;积极进行试题(卷)库建设,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考试制度。
(五)在系(部)的领导下,负责指导学生的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
(六)对新分配或新调入的不具备中级职称的教师,对开新课、新开课的教师,教研室应当组织试讲,并认真审查、评议。未试讲者不能上课,试讲不合格不能上课。
(七)学期结束后,教研室根据上课记录统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第十二条积极组织开展教研、教改、科研活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
(一)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制定、上报本教研室的教学研究、学术研究计划,落实研究课题。在调动个人教研、科研积极性的基础上,注意激励和发挥本室集体力量,抓好本学科的重点研究项目,着眼提高本室总体的教学科研学术水平,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积极开展教研、科研学术活动,组织本室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开展教学、科学研究,进行学术交流,帮助教师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不断提高教育思想水平。并对学生的科研活动进行指导。
(三)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实验,根据学院教学改革发展的要求,组织教师研究、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包括教学内容的取舍、拓展,方法的改革,手段的更新等,定期开展观摩教学,总结交流教学经验。
第十三条组织教师业务学习和业务进修,搞好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一)认真组织教师政治学习,了解时事政策;定期召开教研活动,加强教师职业责任感,激励教师教管导、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弘扬奉献精神,为人师表。
(二)根据学科发展、课程建设和教学岗位的需要,在引进教师的同时,有计划、针对性地制订并认真落实师资培养规划,既要着手于教师个体素质的提高,同时更要从总体结构上着眼于学科梯队建设,培养学术带头人和教学骨干,逐步建设起高水平的师资队伍。
(三)抓好集体备课,凡属于课程教学或教材内容中的新问题、新疑点,课程教师认为有必要集体商讨,则应组织集体备课。
(三)注重抓好青年教师的培养。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充分挥发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要有计划地安排青年教师外出学习提高,鼓励他们攻读高一级学位;要给青年教师压教学、科研的担子,大胆放手,严格要求,加强指导,全面关心、促进青年教师成长。
第十四条建立和完善教研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会议制度
(1 )按照院、系(部)安排,坚持每月两次的政治业务学习活动。其中每个学期集体备课不少于3 次,研究教学改革不少于2 次,同时教学评议或经验交流不少于1 次。
(2 )每个学期的期初、期中、期末各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布置、检查、总结本教研室的工作。
(二)听课制度
(1 )每个学期组织公开课或观摩教学1 至2 次,全室教师都要参加并进行评议。
(2 )教研室主任每学期至少听完本教研室教师的课。
(3 )每个教师每个学期必须听相同或相近课程的其他任课教师的课4人次以上(公开课或观摩教学除外),其中,新分配来、工作不满2 年的教师每学期听课8次以上(公开课或观摩教学除外)。
(三)检查考核制度
(1 )开学前,教研室主任要按照教学工作常规,检查开课准备工作情况,认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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