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文明生产管理规定(2)
时间:2025-07-13
时间:2025-07-13
(5)道路及两边绿化带无杂草、杂物,整洁、美观。
(6)运输煤、灰、沙、土等散料车辆经过厂区道路时应有防止散落的措施。
(7)路灯照明齐全、良好,限速标志、其他宣传牌完好、字迹清晰,符合规定。
2、生产厂房
(1)厂房、建筑物表面整洁干净,不得擅自打孔、开槽,屋顶、墙壁不漏水,雨水管道畅通,无破损。
(2)门窗、玻璃齐全完好,清洁无污垢,门窗关闭严密,门、锁完整无缺。
(3)地面、平台整洁、无坑洞、无积灰、无积水、无积油、无垃圾,各种材料、工具柜、工作台等按定位管理有序放置。
(4)楼道、平台、栏杆齐全完整、畅通,无杂物堆积,孔、洞、沟、井盖板、遮栏齐全无破损。
(5)工作场所照明充足,灯罩无破损、无脱落、表面无积灰。
(6)生产工具、劳动防护用品摆放整齐,定置管理,生产场所道路畅通,无堵塞。
(7)工具柜、仪表柜保持整洁,表面无积灰、无油污。
(8)宣传品、通知、标语、安全禁示标志等字迹清晰、规范、整洁,张贴在规定的地方。
(9)消防箱、应急物品柜、配电柜完好整洁,箱柜门关闭,里面无其他无关物品,消防水龙头不漏水,消防设施完好,不随便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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