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文明生产管理规定
时间:2025-07-13
时间:2025-07-13
厂区清洁文明生产管理细则 一、目的
为了改善员工的作业环境,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保证生产过程中人、机、物、环境清洁文明,并协调统一,特制定本细则。
二、要求
1、车间主任为车间清洁文明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区域内的清洁文明生产负责。
2、建立明确的清洁文明生产责任制,将车间分管区域划分成若干个包干区,层层分解到各基层班组,责任到人,并监督执行。
3、经常检查清洁文明生产情况,奖优罚劣,并作好记录。
4、对上级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5、检查、督促员工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着装得体。
三、内容
1、厂区环境
(1)道路、场地整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不随意堆放物资、器材。
(2)道路平整畅通,沟道、窨井、孔洞盖板齐全、完整,下水道无阻塞,电缆沟、管沟内整洁无杂物。
(3)不准随意停放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须整齐停放在车棚或指定的区域内,摩托车、电动车不准在生产车间道路上行驶。
(4)生产厂区内严禁吸烟,不乱扔废料、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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