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指南
时间:2025-07-05
时间:2025-07-05
江苏省高速公路标准化系列指南
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指南Jiangsusheng Gaosu gonglu Jianshe Xianchang Anquan Guanli Biaozhunhua Jishu Zhinan
(管理篇)
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江苏省高速公路标准化系列指南
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指南Jiangsusheng Gaosu gonglu Jianshe Xianchang Anquan Guanli Biaozhunhua Jishu Zhinan
(管理篇)
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前言
“八五”以来,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了4200公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升。目前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高速公路管理行为,力求安全管理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施工标准化和“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要求,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组织编写了《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指南》,指南由管理篇和技术篇组成。
本指南《管理篇》按照国家现行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的要求,对现场管理机构、总监办、项目经理部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条件审查、安全生产预警、危险性较大工程管理、安全检查与整改、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安全事故报告等。《技术篇》包括通用篇和专业篇,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对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方案及其各施工环节的安全生产要点进行了规范化的规定。通用篇内容包括:临时用房及临时设施、临时用电、特种设备、安全防护、消防、特殊路段施工、拆除工程、标志标牌等;专业篇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房建工程、绿化工程等。
本指南可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现场使用。已颁发的《江苏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有关安全要求与本指南不一致的,均按本指南执行。由于编制时间仓促,各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在使用本指南时,如发现问题或欲提出改进意见,请函告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地址:南京市石鼓路69号,邮编:210004)
编写单位: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编审人员:何平、赵僶、黄健、缪玉玲、张军
编写人员:费国新、陈桂奇、张晓宇、凌西、杨国俊、
王寿伟、林江、胡虢
1
目录
1 总则 (1)
1.1目的 (1)
1.2编制依据 (1)
1.3 适用范围 (1)
2 管理篇 (2)
2.1现场管理机构 (2)
2.1.1 一般规定 (2)
2.1.2 安全管理要求 (2)
2.2 总监办 (14)
2.2.1 一般规定 (14)
2.2.2 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4)
2.3 项目经理部 (24)
2.3.1 一般规定 (24)
2.3.2 安全管理要求 (24)
2.4 安全生产管理资料 (43)
2.4.1 一般规定 (43)
2.4.2 现场管理机构安全管理资料 (43)
2.4.3 总监办安全管理资料 (46)
2.4.4 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资料 (48)
附录A (54)
附录B (74)
附录C (94)
附录D (136)
2
1 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管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指南。
1.2编制依据
1安全生产法律。
2安全生产行政性法规。
3安全生产部门规章。
4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
5相关标准、规范。
6行业主管部门及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负责建设管理的高速公路等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时间自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起至交工验收日止。
1
2 管理篇
2.1现场管理机构
2.1.1一般规定
2.1.1.1 按照工程建设模式,建设单位在现场设立的项目管理办公室、现场指挥部等统称为现场管理机构。
2.1.1.2 现场管理机构须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建设方现场安全管理职责,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2.1.1.3遵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现场管理机构的安全管理要坚持全员参与、全覆盖管理。
2.1.1.4按照职责分工,现场管理机构负责工程建设的现场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2.1.1.5现场管理机构应在总监办和项目经理部进场前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文件应下发各部门、参建单位并报备上级主管部门。
2.1.1.6现场管理机构须及时转发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见附录A表A-1)。
2.1.1.7现场管理机构应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受理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接到举报后应立即组织核查并及时回复。
2.1.1.8 现场管理机构应识别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相关标准规范、行业主管部门及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等,并收集存档(见附录A表A-2)。
2.1.1.9 本规定基于对现场管理机构的基本要求,不免除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承担的其 …… 此处隐藏:7116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