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生考军校政工知识综合《实践和认识》
发布时间: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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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生考军校政工知识综合《实践和认识》
实践和认识
【考纲要求】
考纲对本章的具体要求是“:了解实践与认识、主体与客体、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的统一等基本概念及其关系。理解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关系等基本原理。掌握真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的关系, 在实践中坚持真理, 检验真理, 发展真理。”
本章的中心任务是阐述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原理。认识论是研究认识的本质和过程及其发展规律的理论。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的反映论, 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本章, 要很好掌握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与唯心主义先验论、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区别。为此, 就要正确地理解实践及其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 认识和实践的辩证关系, 并进而把握认识的辩证过程及其规律。认识的直接任务在于获得真理。而要正确地掌握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观, 就必须了解真理的客观性、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以及真理标准的唯物论和辩证法。
【考纲概要】
一、认识的基础与实质
( 一)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1. 实践及其特点、基本形式( 1) 唯心主义者把实践归结为纯主观的精神的活动; 旧唯物主义者把实践理解为日常生活的活动; 实用主义者把实践看成人为应付环境所采取的生物性活动。马克思主义哲学从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的关系中把握实践, 认为实践是主体能动地改造和探索客体的社会性的客观物质活动。
( 2) 实践的基本特点: ①客观物质性。实践的主体、手段、对象和结果, 都是客观物质性的东西。②自觉能动性。实践是主体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 不同于动物的本能活动。③社会历史性。实践是社会的历史活动, 是不断发展的。
( 3) 实践的基本形式: ①生产实践。它是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活动, 是决定其他一切实践活动产生和发展的最基本的实践活动。②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这种实践活动主要表现为阶级斗争、社会革命、社会改革等, 是配合生产实践所进行的活动。③科学实验。这是在近代从生产实践中分化出来的探索性、尝试性的实践活动。在现代社会, 这种实践活动对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发展, 作用越来越大。
2. 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 1)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①实践是认识的来源。首先, 认识产生于实践的需要; 其次, 只有在实践中人们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再次, 一切真知都来源于实践, 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是源和流的关系。②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首先, 变化发展着的实践不断给人们提出新的认识课题,推动人们去探索和解决; 其次, 实践不断给人们提供新的经验和日益完善的认识工具和物质条件,使认识不断深化和发展; 再次, 实践还改造了人的主观世界, 锻炼和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③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惟一标准。④实践是认识的目的。总之, 认识过程的每一个环节, 都依赖于实践。所以, 实践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 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
( 2) 认识对实践具有能动作用。这种能动作用主要表现在, 认识和理论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
正确的理论和认识, 可以指导实践采取正确的方法, 从而取得成功。错误的理论和认识则与此相反。
( 二) 认识实质上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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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认识的主体与客体及其关系
( 1) 认识的主体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从事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主体具有自然性、意识性、社会性和实践性等属性, 其本质属性是社会性和实践性。认识主体包括个体主体、集团主体和类主体三种形式。
( 2) 认识的客体是进入人的实践活动领域并与主体相联系的客观存在, 即人的实践和认识的对象。客体具有客观性、对象性和社会历史性等属性。认识客体主要有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三种形式。
( 3) 认识的主体和客体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①主体和客体之间是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即认识关系; ②主体与客体之间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 即实践关系, 它是认识关系的基础; ③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 即主体对客体有能动作用, 客体对主体有制约作用。
2. 辩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
( 1)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基于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 认为认识的本质是以实践为基础的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这一观点划清了三个界限: ①坚持了唯物主义反映论, 反对了唯心主义先验论。反映论是一切唯物主义的共同主张, 它坚持认识是“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认识路线。先验论坚持认识是“从思想和感觉到物”的认识路线, 把认识看成是先于物质、先于实践经验的东西。②坚持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可知论, 反对了不可知论。旧唯物主义和彻底的唯心主义都批判不可知论,但只有马克思主义运用实践的观点, 才对不可知论进行了彻底的有效的批判, 因为实践的成功证明了我们对客体的认识是正确的。③坚持了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 克服了直观的被动的反映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旧唯物主义认识论都坚持唯物主义反映论和可知论。但由于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缺乏实践的观点和辩证法的观点, 所以是直观的被动反映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强调实践的观点和辩证法的观点, 它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
( 2) 能动的反映是摹写和创造的统一。只讲反映的创造性, 看不到反映的摹写性, 就会陷入否认认识客观性的唯心主义先验论; 把反映等同于摹写, 看不到反映的创造性, 就会陷入否认认识能动性的旧唯物主义直观的被动的反映论。
二、认识的辩证过程
( 一) 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
1. 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 1) 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 是人们对事物的各个片面、现象和外部联系的反映, 包括感觉、知觉、表象三种形式, 其特点是直接性和形象性。( 2) 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 是对事物的全体、本质和内部联系的反映, 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 其特点是间接性和抽象性。
2. 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关系。( 1)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①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 这是认识论中的唯物论; ②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 这是认识论中的辩证法; ③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 感性认识中包含着理性认识, 理性认识中也包含着感性认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统一的基础是实践。割裂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统一, 就会导致经验论和唯理论。( 2) 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飞跃的条件。①通过实践和调查研究, 获得十分丰富和合于实际的感性材料; ②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 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和改造。
( 二) 从理性认识到实践
1. 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意义。从理性认识到实践飞跃的重要性: ( 1) 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 只有用理论指导实践才能实现改造世界的目的。( 2) 理性认识只有回到实践中去, 才能得到检验、丰富和发展。
2. 从理性认识到实践飞跃的条件与途径。正确实现从理性认识到实践飞跃的条件: ( 1) 要从实际出发, 坚持一般理论和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 2) 要把关于事物的认识与主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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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结合起来, 确定行动的目的和计划; ( 3) 要使理论为群众所掌握, 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第四, 在理论转化为大规模的实践以前, 必须经过一系列中间试验, 总结经验教训。
( 三) 认识的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
1. 认识运动的不断反复。认识过程具有反复性, 人们对于复杂事物的认识, 由于受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 往往需要经过从实践到认识和从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
2. 认识运动的无限发展。( 1) 认识过程具有无限性。客观世界的发展是无限的, 社会实践的发展也是无限的, 因而人类认识的发展也是无限的。( 2) 认识运动的总规律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 这种形式, 循环往复以至无穷”, 使认识不断由低级向高级发展。( 3) 把握认识发展的总规律的意义。①实践-认识-再实践的辩证运动, 充分体现了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之间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②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党的群众路线具有一致性。认识辩证运动过程的原理是党的群众路线工作方法的理论基础, 群众路线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实践中的贯彻和运用。
三、认识与真理
( 一) 真理及其客观性
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的客观性亦称客观真理是指: ( 1) 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 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 2) 检验真理的标准即社会实践也是客观的。坚持真理的客观性, 就是在真理观上坚持了唯物主义。真理的客观性表明, 真理本身是没有阶级性的, 因此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
( 二) 真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
1. 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 1) 真理的绝对性亦称绝对真理, 有两方面的含义: ①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都包含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 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承认了真理的客观性,也就是承认了真理的绝对性。②每一个真理性认识的获得, 都是向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人类认识按其本性来说, 是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的客观世界的。承认了世界的可知性, 也就是承认了真理的绝对性。
( 2) 真理的相对性亦称相对真理, 也有两方面的含义: ①从广度上看, 任何真理只能是对无限发展的客观世界的某些部分、方面的正确反映, 认识还有待于扩展。承认真理性认识有待于扩展,也就是承认了真理的相对性。②从深度上看, 任何真理都只是对世界的某些部分、方面一定程度、一定层次近似正确的反映, 认识还有待于深化。承认真理性认识有待于深化, 也就是承认了真理的相对性。
2. 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的关系
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不是两种不同的真理, 而是同一客观真理的两种不同属性, 它们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割裂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统一, 就会陷入绝对主义真理观或相对主义真理观。把握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统一原理, 对于我们正确对待马克思主义具有重要意义。
3. 坚持真理与发展真理
真理和谬误是对立的统一。①真理和谬误是对立的: 真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谬误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歪曲反映。二者具有性质上的区别, 不能混淆。②真理和谬误又是统一的: 一方面, 真理和谬误相比较而存在, 相斗争而发展; 另一方面, 真理和谬误在一定条件下能够相互转化。
( 三) 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
1.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 1) 从真理的本性看, 它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是同客观实际相符合的认识。只有实践才能把主观认识同客观实际联系起来加以对照, 判别其是否符合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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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 ( 2) 从实践的特点看, 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物质性活动, 具有直接现实性, 即它能把主观认识变为客观现实, 从而检验出主观认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的真理。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 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 实践标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 1) 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即绝对性是指: 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 此外再没有别的标准。②无限发展着的实践, 对人们的一切认识都能作出确定的检验,即使今天的实践不能完全证实或驳倒的认识, 最终将被今后的实践所证实或驳倒。( 2) 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即相对性是指: ①实践总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实践, 都是有局限性的, 它不可能对现有的一切认识, 都作出确定的检验。②在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为实践所证实的真理, 也只具有相对的近似的性质, 还需继续接受新的实践的检验。( 3) 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性是辩证统一的, 把二者割裂开来或对立起来, 就会犯绝对主义或相对主义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