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科技园企业评估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1-06-06

九江学院

九江学院大学科技园入驻企业评估考核办法(试行)

为加强对大学生创业园的综合管理,客观反映入驻企业各个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评估考核和激励淘汰机制,根据《九江学院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评估考核办法。

一、评估考核对象 入驻九江学院大学科技园内,并在指定场所开展工作的企业。

二、评估考核内容

评估考核内容为企业经济能力、经营管理能力、产品技术水平和产业化程度、技术开发能力、园区制度执行情况、企业发展潜力等六个方面。评估考核采取量化计分的形式,按照《九江学院大学科技园入驻企业评估考核标准(试行)》(附件1、2)进行打分,总分值为100分。

三、评估考核组织及方式

对入驻企业的评估考核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定期评估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不定期考核检查每月内随机进行,由九江学院大学科技园负责组织实施。

四、评估考核程序

由九江学院大学科技园通知企业→企业根据评估考核要求准备材料→九江学院大学科技园组织有关人员对评估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根据评估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计分→评估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向企业反

馈,同时在园区内公布。

五、被评估考核企业需按评估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财务报表;

(三)企业在编人员花名册(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技术职称);

(四)企业项目研发计划及研发经费投入明细表;

(五)企业所承担项目资料及企业资质、荣誉材料,包括项目立项文件、专利证书、软件产品(企业)认定证书、获奖证书、项目技术鉴定证书、产品测试报告、质量标准体系认证证书等;

(六)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人事、营销等);

(七)产品销售合同复印件;

(八)企业评估考核自评表;

(九)评估考核组织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六、评估考核结果

评估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考核得分在80(含)~100分为优秀,60(含)~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估考核优秀的比例控制在入园企业总量的10%左右。

入驻企业在评估考核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一)项目进展不正常。企业科研项目没有相应的技术方案,或技术方案一直处于变化中无法确定;项目开展处于停顿状态的。

(二)在园区内未能正常开展工作。企业入驻园区后,工作人员未按要求在园区内开展工作,企业用房长期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或占用场地开展与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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