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3)
时间: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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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应指导学生进行自我总结,完成自评;指导学生以班级为单位
开展互评;组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考核;协调社会各界参与考
评;校长进行综合评价;向学生和家长反馈评价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在操作过程中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努力探索科学的、简便易行的评价方式,有条件的班级可尝试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借助网络操作平台,开展测评工作。
七、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评定。
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和等级两部分。综合性评语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评语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与不足,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等级是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作出评价,综合素质的六项指标,均采用“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之一。6项评价考核指标中,凡达到4项合格(C),即达到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标准。
八、综合素质评价的成绩公布。
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解释并公示。评价结果应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学校评定工作委员会应进行调研与处理,并可组织复评。
九、综合素质评价的质量检查。
学校建立抽查制度,对班级综合素质评定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和交流,推广成功的经验,纠正各种违背公正、全面、科学原则的做法,严肃查处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十、综合素质评价的保障机制。
综合素质评价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大事,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建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纪检监察,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和规范,树立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社会形象,坚决反对和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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