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广东电网公司配电房配电自动化终端订货技术条件书
发布时间:2024-10-23
发布时间:2024-10-23
广东电网公司配电房配电自动化
终端订货技术条件书
二〇一二年三月
目 次
1 2 3 4 5 6 7 8 9
总则........................................................................................................................................... 1 引用标准 ................................................................................................................................... 1 环境条件 ................................................................................................................................... 3 功能技术要求 ........................................................................................................................... 3 订货范围 ................................................................................................................................. 14 双方工作安排 ......................................................................................................................... 14 质量保证和试验 ..................................................................................................................... 15 包装、运输和贮存 ................................................................................................................. 18 技术资料与文档 ..................................................................................................................... 18
10 附表一 技术性能偏差表 ....................................................................................................... 19 11 附表二 分项报价表 ............................................................................................................... 20 12 附表三 备品备件清单 ........................................................................................................... 21
广东电网公司配电房配电自动化终端订货技术条件书
1
总则
1.1 为适应广东电网发展需要,提高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性,加强配电房配电自动化终端技术管理,规范采购技术要求,特制定本技术条件书。
1.2 本技术条件书是依据国际、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并结合公司运行情况而制定的。
1.3 本技术条件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条件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4 本技术条件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产品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 本技术条件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 本技术条件书对配电房配电自动化终端的技术条件提出了具体要求,适用于规范配电房配电自动化终端的采购技术管理。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技术条件书的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技术条件书,然而鼓励根据本技术条件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技术条件书。
GB/T13729—2002 远方终端设备 GB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2423.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A:低温
GB/T2423.2-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
高温
GB/T2423.4-2008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Db: 交变湿热试
验方法
GB/T2423.8-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Ed:
自由跌落
GB/T2423.9-200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Cb:设备用恒定湿热
GB/T 2423.10-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
Fc和导则:振动(正弦)
GB/T17626.2-200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17626.3-200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
验
GB/T17626.4-200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快速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17626.5-200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抗扰度试验 GB/T17626.8-200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 GB/T17626.12-199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阻尼振荡波抗扰度试验 GB/T11287-2000 电气继电器 第21部分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振
动、冲击、碰撞和地震试验 第1篇: 振动试验(正弦)
GB/T15153.1-1998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2部分:工作条件 第1篇: 电源和
电磁兼容性
GB/T15153.2-2000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2部分:工作条件 第2篇:环境条
件(气候、机械和其它非电影响因素)
GB/T10125-1997 人造气氛腐蚀试验 盐雾试验 GB/T9969-200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14436-1993 工业产品保证文件 总则 GB/T191-2008 DL/T814-2002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配电自动化系统功能规范
DL/T630—1997 交流采样远动终端技术条件 DL/T721—2000
配网自动化系统远方终端
南方电网DL634.5.101-2002远动协议实施细则(南方电网系统〔2012〕22号) 南方电网DL634.5.104-2002远动协议实施细则(南方电网系统〔2012〕20号) 中国南方电网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技术规范(南方电网系统〔2012〕15号)
Q/GD001 1137.01-2008 广东电网配电自动化系统技术规范 3 环境条件
3.1 工作在户外的配电房配电自动化终端应满足在如下环境中正常工作
环境温度范围:-40℃~+70℃ 环境温度最大变化率:1℃/min 最大日温差:30K
日照强度: 0.1W/cm2 (风速0.5m/s) 湿度:5%~100% 最大绝对湿度:35g/m3 大气压力:70~106KPa 覆冰厚度:20mm
3.2 工作在室内的配电房配电自动化终端应满足在如下环境中正常工作
环境温度范围:-25℃~+55℃ 环境温度最大变化率:0.5℃/min 湿度:5%~100% 最大绝对湿度:29g/m3 大气压力:70~106KPa 4 功能技术要求 4.1 电源技术要求 4.1.1 装置电源
4.1.1.1 装置应支持双交流供电方式,蓄电池或超级电容作为后备电源供电。正常情况下,由交流电源供电,支持PT取电。当交流电源中断,装置应在无扰动情况下切换到另一路交流电源或后备电源供电;当交流电源恢复供电时,装置应自动切回交流供电。
4.1.1.2 电源模块应按功能独立配置,其中工作电源可为AC220V或DC220V、DC110V,功率不小于50W;遥信电源模块可提供DC24V、DC48V电源;控制电源模块可提供DC110V、DC48V、DC24V、AC220V电源,功率不小于300W;通信电源模块可提供DC48V、DC24V通电源,功率不小于15W。
4.1.1.3 装置应能实现对供电电源的状态进行监视和管理,具备后备电源低压
告警、欠压切除等保护功能,并能将电源供电状况以遥信方式上传到上级系统。 4.1.1.4 具有智能电源管理功能,应具备电池活化管理功能,能够自动、就地手动、远方遥控实现对蓄电池的充放电,且充放电间隔时间可进行设置。 4.1.2 技术指标 4.1.2.1 交流电源
1) 标称电压容差为+20%~-20%; 2) 标称频率为50Hz,频率容差为±5%; 3) 波形为正弦波,谐波含量小于10%。 4.1.2.2 直流电源
1) 标称电压容差为+15%~-20%; 2) 电压纹波为不大于5%。 4.1.2.3 后备电源
后备电源采用锂电池,单节电池最小容量:24V,电池容量≥12Ah或48V,电池容量≥6Ah,且应保证在交流失电后装置正常工作8小时以上,并可驱动一次开关分合闸操作3次。 4.1.3 遥信
4.1.3.1 遥信量采集包括:开关位置、远方\就地切换把手位置、保护(包括过流、接地)动作、故障信息、终端异常或故障、开关操作机构异常、工作电源异常、电池异常、遥测越限告警信号等信息,并向配电自动化主站发送,状态变位优先传送。
4.1.3.2 遥信输入回路采用光电隔离,并具有软硬件滤波措施,防止输入接点抖动或强电磁场干扰误动。
4.1.3.3 具备事件顺序记录功能,并可向配电自动化主站传送。 4.1.4 遥测
4.1.4.1 采集电压、电流,实现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的计算。 4.1.4.2 采集馈线故障时的短路电流、零序电流或零序电压。 4.1.4.3 采集蓄电池电压等直流量。 4.1.4.4 支持遥测越限报警功能 4.1.5 遥控
4.1.5.1 接收并执行配电自动化主站遥控命令。
4.1.5.2 遥控保持时间可设置。
4.1.5.3 遥控应严格按照预置、返校、执行的顺序进行,在预置返校后,在设定时间内,由于通信中断或执行命令未下达,应自动取消本次遥控命令。 4.1.5.4 具备遥控防误动措施,保证控制操作的可靠性。
4.1.5.5 具备遥控异常自诊断功能,遥控过程中通信中断遥控自动取消。 4.1.5.6 同一遥控点不能同时接收两个不同主站的遥控命令。 4.1.5.7 遥控指令应可记录保存。 4.1.6 对时
支持北斗卫星、GPS或主站时钟校时功能。 4.1.7 通信接口及规约
4.1.7.1 具备RS232串口和RJ45网络接口,接口数量和类型可配置,具备专用的RS232和网络维护接口。
4.1.7.2 支持光纤、载波、无线等通信方式与主站和子站进行通信,实现故障信息上报和线路设备信息的实时上送。
4.1.7.3 支持南方电网DL634.5.101-2002远动协议实施细则(南方电网系统〔2012〕22号)、南方电网DL634.5.104-2002远动协议实施细则(南方电网系统〔2012〕20号)规定的通信协议。 4.1.8 无线通信模块
4.1.8.1 无线通信模块宜与主板一体化设计,应选用业界主流厂商工业级无线通信芯片,投标方应提供投标所采用的通信芯片生产厂商和型号。
4.1.8.2 配套天线的阻抗应与无线通信芯片匹配,天线的增益应大于5.0dBi。 4.1.8.3 无线通信模块适用于工业环境,应满足以下条件: 1) 环境温度范围:-40℃~70℃;
2) 抗电磁干扰能力按GB/T15153.1-1998中的IV级标准执行; 3) 数据读写次数不低于10万次,MTBF≥50000小时。
4.1.8.4 可提供透明、双向、对等的数据传输通道,用户数据无需经过转换直接传输。
4.1.8.5 支持永远在线:设备加电自动上线、掉电自动重拨、线路保持。 4.1.8.6 支持休眠中数据触发上线、数据端口触发上线。
4.1.8.7 支持定时上线、短信及振铃唤醒。
4.1.8.8 在GPRS、CDMA等网络通信方式下,可根据需要设置“连续在线方式”、“非连续在线方式”和“短信唤醒方式”等工作方式。
4.1.8.9 应提供配置管理接口用作本地和远程的管理,宜包括配置管理、安全管理、故障管理以及性能管理等功能。 4.1.9 数据处理及传送功能
4.1.9.1 模拟量输入信号处理应包括数据有效性判断、越限判断及越限报警、死区设置、工程转换量参数设置、数字滤波、误差补偿(含精度、线性度、零漂校正等)信号抗干扰等功能。
4.1.9.2 开关量输入信号处理应包括光电隔离、接点防抖动处理、硬件及软件滤波、基准时间补偿、遥信取反、计算、数据有效性判断等功能。
4.1.9.3 历史数据应至少保存:最新的256条事件顺序记录和256条遥信变位,最新10条故障电流信息,最新的50次遥控操作指令。历史数据可随时由主站召测,失电或通信中断后数据可保存6个月以上。 4.1.10 维护和调试
4.1.10.1 提供维护软件工具,至少可设置两级维护密码。可查看实时数据,可查询、导出历史数据。
4.1.10.2 具有遥控、人工置数功能,能方便地进行参数设置、更改及调试。 4.1.10.3 应支持主站利用通信通道对终端的软件、参数及通信规约进行远程维护(包括远程上传和远程下载)。远程维护应保证终端内的数据安全。 4.1.10.4 能够监视各通道接收及发送数据,具备误码检测功能,可方便进行数据分析及通道故障排除。
4.1.10.5 可通过维护口对设备中的模拟量(遥测)采集方式、工程转换量参数、状态量(遥信)的开/闭接点状态、数字量(遥控)保持时间及信息序位的调整应方便灵活,不需专门工具,并支持进行远程维护(包括远程上传和远程下载)。 4.1.10.6 具有液晶显示,提供全汉化中文菜单,操作简洁,便于现场维护。 4.1.11 其他功能
4.1.11.1 具备远方和本地控制切换功能,支持开关的就地操作。
4.1.11.2 应具备自诊断及自恢复功能。装置在正常运行时定时自检,自检的对
象包括定值区、开出回路、采样通道、E²PROM、储能电容或蓄电池等各部分。自检异常时,发出告警报告,通信中断或掉电重启应能自动恢复正常运行。 4.1.11.3 终端电源失电或通信中断后数据自动保存。 4.1.11.4 可选配保护和分布式就地控制功能。 4.1.11.5 可根据需要扩展遥测、遥信和遥控量。 4.1.11.6 具有当地相应馈线故障指示和信号复归功能。 4.2 技术指标 4.2.1 模拟量采样
4.2.1.1 交流采样容量可根据需要单独选择配置。 4.2.1.2 交流采样电压、电流,测量精度:0.5级。 4.2.1.3 有功功率、无功功率,测量精度:1.0级。
4.2.1.4 在标称输入值时,每一回路的功率消耗小于0.25VA。
4.2.1.5 故障电流输入范围不小于20倍额定电流,故障电流总误差不大于3%。 4.2.1.6 直流采样支持0V~24V,误差不大于0.5%。 4.2.2 遥信采集
4.2.2.1 仅考虑以无源空触点接入方式;用一位二进制码表示时:闭合对应二进制码为“1”,断开对应二进制码为“0”;用两位二进制码表示时:闭合对应二进制码为“10”,断开对应二进制码为“01”。 4.2.2.2 输入回路应有500DC的光电隔离。 4.2.2.3 遥信采集容量可根据需要单独选择配置。 4.2.2.4 SOE分辨率小于2ms。
4.2.2.5 软件防抖动时间5ms~60000ms可设。 4.2.3 遥控
4.2.3.1 遥控容量可根据需要单独选择配置。 4.2.3.2 输出方式:继电器常开接点。 4.2.3.3 遥控保持时间100ms~1000ms可设。
4.2.3.4 接点容量:AC220V,10A;DC110V、5A或220V、5A,24V、10A。 4.2.4 信息响应时间
4.2.4.1 遥信变位响应时间不大于1s。
4.2.4.2 变化遥测刷新不大于3s。
4.2.4.3 其他响应时间参见DL/T 630-1997中4.5.5中表7的规定。 4.2.5 信息通道
4.2.5.1 传输速率:100bit/s、200bit/s、300bit/s、600bit/s、1200bit/s、2400bit/s、4800bit/s、9600bit/s或更高的传输速率;
4.2.5.2 比特差错率不大于10-5。(信噪比S/N≤17dB,观察时间大于15min) 4.2.6 装置功耗
装置正常工作时整机功耗不大于30VA。(不含外部通信设备)。 4.2.7 可靠性
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应不低于50000小时,年可用率大于99.99%。 4.2.8 时钟
终端时钟误差不大于1秒。 4.3 机械特性
4.3.1 户外机箱防护性能:符合GB4208-2008/IEC60529:2001规定的IP65级要求。
4.3.2 户内机箱防护性能:符合GB4208-2008/IEC60529:2001规定的IP54级要求。
4.3.3 安装方式:可选择柜式或壁挂式安装。
4.3.4 有关正弦稳态振动、冲击、自由跌落的参数等级见GB/T15153.2-2000中第4章规定。
4.3.5 箱体抗盐蚀能力:满足GB/T10125-1997标准的中性盐雾试验96h试验周期无锈蚀。 4.4 绝缘电阻
终端各电气回路对地和各电气回路之间的绝缘电阻要求如表1所示:
表1绝缘电阻
4.4.1 绝缘强度
电源回路、交流电压输入回路、输出回路各自对地和电气隔离的各回路之间以及输出继电器常开触点之间,应耐受如表2中规定的50Hz的交流电压,历时1min的绝缘强度试验。试验时不得出现击穿、闪络。
表2绝缘电压
4.4.2 冲击电压
电源、输入、输出回路对地和各回路之间能承受5kV标准雷电波的短时冲击电压检验。
4.4.3 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
满足GB/T15153.1-1998中2级的要求。在电源电压ΔU为100%,电压中断为0.5s的条件下,终端应能正常工作,不应发生死机、错误动作或损坏,电源电压恢复后存储数据无变化,工作正常。 4.4.4 辐射电磁场抗扰度
终端应能承受工作频带以外10V/m强度的射频辐射电磁场的骚扰不发生错误动作和损坏,并能正常工作。 4.4.5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满足GB/T15153.1-1998中4级的要求。终端应能承受电源回路4kV,工频量及信号回路2kV传导性电快速瞬变脉冲群的骚扰而不发生错误动作和损坏,并能正常工作。
4.4.6 高频干扰适应能力
在终端信号输入回路和交流电源回路,施加共模电压2.5kV、差模电压1.25kV的高频干扰,终端应能正常工作。 4.4.7 高频干扰波特性
满足DL/T721-2000《配电网自动化远方终端》规定中的4级的要求,在终端信号输入回路、控制回路、交流电源回路,施加共模电压2.5kV、差模电压1.25kV的高频干扰,终端应能正常工作。 4.4.8 浪涌抗扰度
满足GB/T15153.1-1998中4级的要求。终端电源回路施加共摸对地4kV、差模2kV浪涌干扰电压和1.2/50μs波形情况下,终端应能正常工作。 4.4.9 静电放电抗扰度
终端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应能承受加在其外壳和人员操作部分上的8kV直接静电放电以及邻近设备的间接静电放电而不发生错误动作和损坏。 4.4.10 抗工频磁场和阻尼振荡磁场干扰的能力
终端在100A/m工频磁场和100A/m阻尼振荡磁场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而且各项性能指标应正常。 4.4.11 恒温湿热测试
参照GB/T13729-2002中4.5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试验室的温度偏差不大于±2ºC,相对湿度偏差不大于±2%,设备各表面与相应的室内壁之间最小距离不小于150mm,凝结水不得滴到试验样品上,试验室以不超过1 ºC∕min的变化率升温,待温度达到+40并稳定后再加湿到(93±3%)范围内,保持48小时,在试验最后1-2小时,测量设备绝缘电阻,指标应合格。试验结束后检查设备外观。 4.4.12 低温测试
参照GB/T13729-2002中4.3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低温室的温度偏差不大于±2ºC,设备各表面与相应的室内壁之间最小距离不小于150mm。低温室以不超过1℃∕min的变化率降温,待温度达到-40℃并稳定后开始计时,保温2h,再使设备连续通电2h,终端应能正常工作,而且各项性能指标应正常。 4.4.13 高温测试
参照GB/T13729-2002中4.4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高温室的温度偏差不大于±2℃,相对湿度不超过50%,设备在高温室内以不超过1℃∕min的变化率升温,待温度达到70℃并稳定后开始计时,保温2h,再使设备连续通电2h,终端应能正常工作,而且各项性能指标应正常。 4.4.14 防雷及接地要求
终端应有防雷击和防过电压的保护措施,终端的热插拔板卡、金属外壳应设置接地的引出端子,并分别接至终端的公共接地端子排,该端子排经机柜(终
端外壳)、综合控制柜与主地网应作可靠的电气连接,并满足相关规范规定。 4.5 制造工艺的一般要求 4.5.1 挂式结构设计 4.5.1.1 总体要求
1) 所有设备(包括继电器、控制开关、控制回路的开关及其他独立设备)都应有标签框,以便清楚地识别。外壳可移动的设备,在设备的本体上也应有同样的识别标记;
2) 电池的安装结构要求维护更换方便,不需要工具即可拆卸; 3) 终端的端子板定义须采用印刷字体并贴于箱门内侧。 4.5.1.2 挂箱设计
1) 挂箱颜色:RAL7035,要求采用工业机箱,挂箱宽深高尺寸不大于:600mm×300mm×800mm;
2) 机箱需为通信设备预留安装空间。若采用无线公网通信方式(如GPRS/CDMA),通信模块采用与主控单元一体化设计,不需要扩展通信机箱。若采用载波、光纤等机柜式通信设备,通信设备安装架按1U设计,在主控单元上方扩展通信机箱;
3) 机柜上面板以及通信机箱的下面板预留3个主控单元与通信设备的通信孔,分别用于同通信电缆及电源线。通信设备通信线从机柜内部走线。
4) 挂箱外配蚀刻不锈钢铭牌,厚度0.8mm,标示内容包含名称(配网自动化测控终端)型号、装置电源、操作电源、额定电压、额定电流、产品编号、制造日期及制造厂名等;
5) 应有良好的接地处理,箱体内要求配置接地铜排,内部设备接地线须汇总至接地铜排上再引接至箱体接地,箱体外须备有不锈钢接地端子(不可涂漆),可方便地接到所安装场所的接地网上;
6) 箱体下方预留各种测量控制线缆进线空间,要求接线方便。 4.5.1.3 端子板规格
1) 电源及信号接线均经由箱体内的端子板来转接;
2) 端子板内交流电源及直流电源须为独立端子板,并须考虑避免两者可能误接设计;
3) 遥信、遥测、遥控端子须按路数独立端子板,每回路端子板有明确标识;
4) 二次端子排应采用阻燃V0级可通断端子,连接导线和端子必须采用铜质零件。电压输入回路采用熔断器保险端子,电流输入回路采用防开路端子,如有明显断开点的CT短接盒;
5) 电流回路导线截面不小于 2.5mm2,控制、信号、电压回路导线截面不小于1.5mm2,保证牢固可靠;
6) 机箱中的内部接线应采用耐热、耐潮和阻燃的具有足够强度的绝缘多股铜线;
7) 所有端子板均有清楚接线编码标示。 4.5.1.4 操作面板
1) 馈线自动化终端箱体内正面具有操作面板,面板上安装远方/就地选择开关及其对应指示灯,旋钮选中远方或就地时,面板上相应指示灯亮;
2) 箱体操作面板至少提供4种空气开关控制电气回路通断,包括装置工作电源、蓄电池充电电源、操作电源、通信电源;
3) 箱体操作面板上需提供AC电源拖板,供其它外部调试设备用; 4) 主控单元及扩展单元,各模块面板需提供必要的输出指示信号灯。 4.5.2 机柜式结构设计 4.5.2.1 总体要求
1) 柜体所有内部运行状态信号灯可在装置外进行监视;
2) 所有设备(包括继电器、控制开关、控制回路的开关及其他独立设备)都应有标签框,以便清楚地识别。外壳可移动的设备,在设备的本体上也应有同样的识别标记;
3) 电池的安装结构要求维护、扩展、更换方便,不需要工具即可拆卸。对于实现两遥功能的终端,能够根据遥控功能的需要,扩展电池容量,电池容量扩展不改变柜体结构,不影响原有功能;
4) 机柜的布线设计应便于扩展,二遥终端的端子及接线按三遥的要求配置,低容量终端的端子及接线按照高一级的配置(例如2单元的三遥终端端子及接线按4单元的三遥配置等);
5) 终端的端子板定义须采用印刷字体并贴于箱门内侧; 6) 要求机柜式安装,采用下进线,正面接线方式。 4.5.2.2 机柜设计
1) 终端颜色:RAL7035,要求采用工业机柜,机柜宽深高尺寸:800mm×600mm×1200mm(户内、户外)、800mm×600mm×2260mm(户内)、1200 mm×800mm×1760mm(户外)。
2) 机箱需为通信设备预留安装空间。若采用无线公网通信方式(如GPRS/CDMA),通信模块采用与主控单元一体化设计,不需要扩展通信机箱。若采用载波、光纤等机柜式通信设备,通信设备安装架按1U设计,在主控单元上方扩展通信机箱;
3) 机柜上面板以及通信机箱的下面板预留3个主控单元与通信设备的通信孔,分别用于同通信电缆及电源线。通信设备通信线从机柜内部走线。
4) 机柜外配蚀刻不锈钢铭牌,厚度0.8mm,标示内容包含名称(配网自动化终端)型号、装置电源、操作电源、额定电压、额定电流、产品编号、制造日期及制造厂名等。
5) 终端应有良好的接地处理,机柜内要求配置接地铜排,内部设备接地线须汇总至接地铜排上再引接至箱体接地,箱体外须备有不锈钢接地端子(不可涂漆),可方便地接到所安装场所的接地网上。
6) 柜体下方预留各种测量控制线缆进线空间,要求接线方便。 4.5.2.3 端子板规格
1) 端子板内交流电源及直流电源须为独立端子板,并须考虑避免两者可能误接设计。
2) 遥信、遥测、遥控端子须按路数独立端子板,每回路端子板有明确标识。 3) 二次端子排应采用阻燃V0级可通断端子,连接导线和端子必须采用铜质零件。电压输入回路采用熔断器保险端子,电流输入回路采用防开路端子。 4) 电流回路导线截面不小于2.5mm2,控制、信号、电压回路导线截面不小于1.5mm2,保证牢固可靠。
5) 机箱中的内部接线应采用耐热、耐潮和阻燃的具有足够强度的绝缘多股铜线。
6) 所有端子板均有清楚接线编码标示。 4.5.2.4 操作面板
1) 终端柜内应配置操作面板,面板上安装远方/就地选择开关及其对应指示灯,旋钮选中远方或就地时,面板上相应指示灯亮。
2) 箱体操作面板至少提供4种空气开关控制电气回路通断,包括装置工作电源、蓄电池充电电源、操作电源、通信电源;
3) 箱体操作面板上需提供AC电源拖板,供其它外部调试设备用; 5 订货范围
投标方负责提供本次招标要求中终端设备所有硬件(包括接线图、芯片型号/生产厂家、软件版本号、相关连接电缆、备品备件、安装工具和安装附件等。 6 双方工作安排 6.1 招标方职责
6.1.1 负责提出硬件设备的现场布置图。
6.1.2 负责协调与本设备互联的各个系统设备的接口工作。
6.1.3 负责提供本硬件设备与招标方设备之间的联接电缆(不含网络线材)。 6.1.4 负责现场设备的安装 (场地准备、设备就位和电缆及网络线材的敷 设)。
6.1.5 参加设计联络会、试验与验收, 并负责现场验收。 6.2 投标方职责
6.2.1 投标方必须向招标方保证工程人员组织的稳定性,保证工程按招标方的要求如期进行。在本工程结束前,参加本工程的人员变动必须取得招标方同意。 6.2.2 负责开通本配电自动化终端与配电自动化主站以及与配电终端的通信。协助施工单位, 参与整组传动试验。
6.2.3 负责工厂试验验收、现场调试、指导现场安装, 参加现场验收和整体考核验收。
6.2.4 负责对招标方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 (包括硬件、软件的维护及运行培训), 并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 6.2.5 负责终端设备的运输和保险。 6.2.6 负责终端在保证期内的正常运行。
6.2.7 保证期以后应招标方要求, 协助招标方对终端进行升级、维护等工作, 并优惠提供最新开发的应用软件。 6.3 工作安排
6.3.1 合同签订后2周内,在招标方召开第一次技术联络会,明确详细技术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