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J08-93-2002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4)
时间: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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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由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的《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经有关专家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其中5.1.3条、5.1.4条为强制性条文。该规范统一编号为DCJ08-93-2002,自2002年10月1日起实施。
该规范由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二OO二年六月四日
前 言
本规程系根据市建委沪建建(2000)第0214号《关于下达2000年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范和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的批复》的要求,由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上海市消防协会、上海市消防局、上海电缆研究所参编。
根据消防部门的统计,我国发生的火灾中,因电气引起的火灾占一半左右。而电气火灾中,由于电线电缆的老化和过载使用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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