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2)
时间:2025-04-20
时间:2025-04-20
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内容及程序
(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内容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部门)、时间、地点、事故(伤亡)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报告人姓名、电话等。
(二)一般工伤事故报告程序
一般工伤事故发生后,工伤者或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
1.部门负责人接到工伤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办公室。
2.保安部接到工伤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写出事故分析结论上报公司领导审阅,同时提出工伤审核意见,报办公室办理工伤申报事宜。办公室在未得到保安部审核意见前不得办理工伤申报手续。
3.伤亡事故报告程序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负责人应立即逐级报告公司领导或办公室。
(2)负责人根据公司领导指示,立即向西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商委安全科报告(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电话:85143222。
(3)按程序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4)协助区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故调查人员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确定事故安全责任。
三、组织抢救的措施
按照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程序,实施救援工作。各部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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