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反馈制度
时间:2025-07-12
时间:2025-07-12
质量信息反馈制度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箱梁生产过程中质量信息的收集、反馈及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梁场箱梁生产的质量信息反馈管理。
二、管理职能
质量信息反馈的管理由安质部负责归档管理。
三、主要内容
(一)质量信息反馈管理
质量信息反馈是梁场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是衡量梁场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开展好坏的标志之一。质量信息反馈是箱梁生产质量的一个环节,是梁场制订质量方针、目标,开展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和改进产品质量,及时为用户服务的重要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质量信息的收集
1.质量信息的收集由各部门、工序、班组按指定的方式和时间期限上报安质部。 2.原材料(钢材、砂、石、水泥等)在入库前,由试验室负责检查收集信息报安质部。计量器具、仪表、仪器等在交付有关单位使用前,由试验室派专人负责检查收集信息,并报安质部。
3.机械设备、能源动力安装在交付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由设备管理人员收集信息,报安质部。
4.配件(包括委外加工配件,自制配件和协作配件)在交付班组使用前由安质部派专人检查,收集信息。
5.箱梁生产过程中各工序的质量(包括钢筋制作加工、梁体钢筋绑扎、模板安装、梁体浇注、张拉、封锚等)由各班组指定的兼职质检员或班组长负责检查收集信息,并报安质部。
6.箱梁生产过程中的试件制作(梁体、封端混凝土、压浆试件)和养护由梁场试验负责检查收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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