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电大《国际贸易实务》形成性考核册答案(5)
时间:202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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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某一货轮,在航行中有一船舱发生火灾,危及船、货的共同安全。经船长下令灌水灭火后,原装在该船舱内的500包棉花,除烧毁部分外,剩下部分有严重水渍,只能作为纸浆出售给造纸厂,获得的价值为原货价值的30%;原装在该舱内的500包大米,经检查后发现只有水渍损失,而无烧毁或热薰的损失,经晒干后,作为次米出售,可得价值为原价的50%。按照上述情况,棉花的损失价值占原价的70%,大米的损失价值占原价的50%。试分析:在保险业务中,这两种损失属于何种损失。
分析:
(1)棉花的损失属于实际全损。
棉花原来可以作为纺织品的原料,现在不行,只能作为纸浆造纸,完全失去使用价值,属于实际全损情况中的一种。 3分
(2)大米的损失属于共同海损。
大米虽遭水渍,处理之后仍作次米出售,原来的用途未改变,损失的价值也只为原价值的50%,因此,只能作为部分损失。
而且大米是因救火遭受的水渍损失,而不是被火烧毁的,故属于共同海损。
6、我公司对外出口1000公吨大豆,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装运港:天津/新港。我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在大连、新港各装500公吨于第195航次的“东风”号轮,提单也注明了不同的装运地和不同的装船日期。在向银行交单时遭拒付。问:银行是否有权拒付?
答:银行有权拒付。
信用证是严格的单证业务,只有单证一致、单单一致,银行才付款。
而我公司提交的提单中装运港的名称与信用证不符,所以有权拒付。
案例分析
1.我国BC公司向美国JR公司出口一批热水器,交易磋商过程如下:
1997年3月8日去电:“可供海尔牌热水器30000件,FOB大连每件35美元,5月装运,即期信用证付款,3日内复到有效。”
3月10日JR公司来电:“接受你8日来电,CFR纽约每件37美元。”
3月12日BC公司去电:“我方只接受CIF纽约每件45美元,请确认。”
3月14日JR 公司来电:“你12日来电抱歉,只接受CIF每件40美元,请速复。” 3月16日JR公司又来电:“经说服批发商同意CIF纽约每件45美元。”
3月18日BC公司去电:“货已售出。有货再与你联系。”
3月28日BC公司去电:“现在可供海尔热水器30000件,CIF纽约每件50美元,6月装运,即期信用证付款,5日复到有效。”
3月30日JR公司来电:“接受你28日电,仲裁地点新加坡。”
4月1日BC公司去电:“抱歉,难以接受仲裁地点新加坡,仲裁地点在中国。” 4月3日JR公司来电:“接受在中国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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