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2
时间:2025-05-04
时间:2025-05-04
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1. 根据季节及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坚持每日二次观测并记入《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质量。
2. 对库存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库(区)黄底白字;合格品库房,待发药品区绿底白字;不合格品库(区)红底白字。
3. 库房的药品按剂型或用途分类储存摆放,并做到:
1) 药品与非药品分开;
2) 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3) 性质互相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分开;
4) 品名和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分开;
5) 特殊管理药品要按特殊药品要求储存。
4. 库存药品要按批号顺序存放,药品要离墙30公分,离地10公分。批与批之间有是党的间距。药品堆垛整齐、合理、牢固无倒置。
5. 保持库房和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扫除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污染、防鼠等工作。
6. 根据药品的性能及要求,分别存放于常温库(0-30℃),阴凉区(<20℃),冷库(柜)(2-10℃)。药房(库)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7. 对6个月内到失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最用表》。
8. 药品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汇报主管领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