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县级教研室达标评估方案
时间:2025-07-09
时间:2025-07-09
江西省县级教研室达标评估方案
附件2:
江西省县级教研室达标评估方案
(讨论稿)
一、评估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评估,促使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等有关部门更加重视支持教研室建设,加大投入,加强教研员配备,努力改善办公条件;促使教研室进一步《落实江西省各级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工作条例》,明确发展方向,增强综合服务效能。促使教研室进一步发挥好教育政策、教育理论和有益教育经验向中小学教育教学教学实践转化的桥梁和沟通作用,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升教研品位,从而使教研室上台阶、上等级,创建特色,形成品牌。
二、评估原则
1.导向性原则。从满足工作需求出发,以推进标准化建设为目的,确立阶段性发展要求的基本指标;依据有关规定,对从事教学教研工作的人员提出资质要求,加强队伍建设。
2.科学性原则。评估内容设置合理,教研人员资质体现教研工作的要求,数量体现相应服务对象的数量;设备品种体现教研手段现代化的建设要求,数量满足开展教研工作的需求。
3.公正性原则。同一评估内容执行同样的评估标准,且反映评估内容的数据客观真实,可有效克服人为主观因素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