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4)
时间: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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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规划近期水平年2010、中期水平年2020 和远期水平年2030 年的可供水量预测,是在现状水平年可供水量基础上,充分考虑已成供水工程经过挖潜、改造、配套及水量的合理调配后新增加的可供水量,而且考虑了工程老化、损坏、淤积等因素对其供水能力的衰减影响。新建、续建工程,在考虑规划水源工程后,根据工程计划实施进度、资金投入程度、配套完善程度等分析其在规划水平年可能达到的供水量,依据榆林市多年平均实际供水增长率,分别预测得各水平年在50%、75%、95% 代表年情况下可供水量,榆林市规划水平年不同保证率的可供水量预测成果见表3。
3.2 榆林市需水量预测
本次需水预测以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用水部门为基础,针对各用水部门对水资源需求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既预测国民经济需水,也兼顾生态环境对水资源的需求。在考虑了国内外用水效率比较高的地区的用水水平,根据榆林市人口增长、经济发展、科技水平提高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等相互作用的动态变化结果,按照2002 年《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细则》给出的统计用水原则,针对不同的用水户,采用发展指标与定额法,分别建立了生产、生活、生态需水预测模型。并结合不同水平年的发展要素预测需水量,对需水正常增长下的需求态势进行了分析[5,6]。按照上述原理与方法,求得榆林市不同规划水平年、不同保证率条件下各部门需水成果见表4。
表3 榆林市规划水平年可供水量预测成果表104 m3
水平年
地表水
50% 75% 95%
地下水
污水
回用
雨水
利用
合计
50% 75%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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