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政策与措施(11)
时间: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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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介绍国际贸易所采取的政策与措施
某种商品进口数量或金额加以直接限制。在规定的期限内,配额以内的货物可以进口,超过配额不准进口,或者征收较高关税后才能进口。
2.分类
(1)按超过配额后能否再进口分为:绝对配额与关税配额,后者又分为优
惠性与非优惠性两种。
(2)按给予配额的区域可分为全球配额与国别配额,后者普遍且必须提交
原产地证书。
(3)按制订配额的主体可分为自主配额与协议配额,后者普遍。
(二)“自动”出口配额制(“Voluntary” Export Quota)
1.含义
又称“自动”限制出口(“Voluntary” Restriction of Export),是指出
口国家或地区在进口国的要求和压力下,“自动”规定某一时期内(一般为3—5年)某些商品对该国的出口限制,在限额内自行控制出口,超过限额即禁止出口。
“自动”出口配额制与进口配额制在形式上不同,但都起到限制进口的作用。
2.形式
分为非协定的与协定的两种。后者普遍且要签订“自限协定”或“有秩序销
售协定”,其内容包括:配额水平、自限商品分类、限额的融通、保护条款、出口管理规定、有效期。
(三)进口许可证制(Import License System)
1.按与配额的关系分类
(1)有定额的进口许可证。一般由进口国当局对提出申请的进口商发放。
(2)无定额的进口许可证。后者更具隐蔽性,限制进口的作用更大。
2.按许可程度分类
(1)公开一般许可证。不在于限制进口,而是管理进口。
(2)特种进口许可证。往往都规定商品的进口国别或地区。
(四)外汇管制(Foreign Exchange Control)
1.数量性外汇管制
集中外汇收入,控制外汇支出。
2.成本性外汇管制 对外汇买卖实行复汇率制(System of Multiple Exchange Rates),利用外
汇买卖成本的差异,间接影响不同商品的进出口。
3.混合性外汇管制
同时采用数量性和成本性外汇管制。
(五)进口和出口的国家垄断(State Monopoly)
又称国营贸易,是指某些商品的进出口由国家直接经营或把某些商品的进出口专营权给予某个垄断组织。主要商品为:烟酒、农产品、石油、武器。
(六)歧视性政府采购政策(Discriminatory Government Procurement
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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