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电子屏招标公告(8)
时间:2026-01-17
时间:2026-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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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标书领取者和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1.迟交的投标书
21.1按照第20条的规定,采购中心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日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书。 22.投标书的修改和撤回
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中心指定地点。
22.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19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
22.4 在投标截止期至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23.开标
23.1采购中心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3.2 按照第22条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23.3 开标时,采购中心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采购中心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23.4采购中心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23.3条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4.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4.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书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等方面向采购中心和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投标书的澄清
25.1 开标后,采购中心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该评委会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书,并确定中标单位或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有需要还将考察现场后确定中标单位)。
25.2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标期间,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书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26.对投标书的初审
26.1评委会将审查投标书是否完整,是否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书是否大体编排有序且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6.2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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