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电子屏招标公告(7)
时间:2026-01-17
时间:2026-01-17
全面 实用
16.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投标有效期期满后五(5)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第32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照第33条规定交纳了要求的履约保证金后五(5)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根据第32条规定签订合同; (b)根据第33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二十(20)天。
17.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中心的这种要求撤回投标,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书。第16条有关投标保证金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书份数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准备一式伍份投标书(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书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投标书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书中。
18.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书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四、投标书的递交
19.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单独的信封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这些信封再封装在一个外信封中。 19.2内外层信封均应:
(1)按“招标公告”注明的地址送达XX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地点;
(2)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 XXXX 年 7月31日 14:30 时之前启封”的字样。
19.3内外层信封均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如果投标书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19.4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第19.1-19.3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中心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书,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20.投标截止日期
20.1采购中心只接收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投标书。
20.2 采购中心可以按第6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
上一篇:等级考试上机题目(上课用)
下一篇:无碳小车设计方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