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发展法治校园主题班会课件
发布时间: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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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发展法治校园
老师同学们大家好!我们今天班会的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 发展法制校园
一、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 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 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 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 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 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 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 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 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 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什么是宪法?——宪法修改方式。宪法作为中国民主 制度的法律化,是国家组织和活动的总 章程,是国家法制的自身基础和核心, 所以修改宪法方式的规定必须考虑宪法 的稳定性。中国宪法的修改有通过宪法 修正案的方式,对宪法部分条文进行修 改,例如 1988 年、1993 年、1999 年和 2004年对现行宪法部分条文的修改;还 有重新改写形式,即将原来宪法重新改 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 1975 年宪法、
一、什么是宪法?——宪法修改机关。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华 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最高国家权 力机关,是唯一有权修改宪法的机关。
——宪法修改程序。为保持宪法的权威性和 稳定性,宪法的修改需要按照特别的程序来 进行,比修改普通法律更加严格。《中华人 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宪法的修 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1/5 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
二、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的由来事实上,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 久的呼声。 12 月 4 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 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 “全国法制宣传 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 1982年12月4 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 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 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四中全会公报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 也在于实施。“宪法不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 墙上给人看的,但是多年来,宪法的实施和保
二、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的由来在不少人的头脑中有一种观念,认为刑法、民 法是比较严厉的法律,违反这些法律要受到制 裁。但宪法好像是很“宽容”的,违反宪法可
以不追究法律责任。这种“违法可怕,违宪不 可怕”的观念相当普遍。其实,违宪,是最严 重的违法。“这首先是由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 系决定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凌驾于所 有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内容上 来讲,宪法
是人民权利宪章,最大程度集中了 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
三、国家宪法日设立的重大意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 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 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 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 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 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 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 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
四、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 过设立国家宪法日,其中,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 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 12 月 4 日为国家宪 法日。
决定指出,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 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 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决定 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的日期,即 12 月 4 日设立为国家宪法 日,国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决定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 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 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 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四、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 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 以追究。”决定指出,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 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 进依法治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 议作出这一决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分别在 1988 年、 1993 年、 1999年、2002年对现行宪法作过四次修改。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 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 政,强调要加强宪法实施,提出将每年 12 月 4 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 育,弘扬宪法精神。
五、为什么要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这是世界上 大多数有成文宪法的国家所采取的一种制度。 在 142 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规定相关国家 公职人员必须宣誓拥护或效忠宪法的有 97个。 关于宪法宣誓的主体、内容、程序,各国做法 不尽相同,一般都在有关人员开始履行职务之 前或就职时举行宣誓。全会决定规定,凡经人 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 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这样做,有利 于彰显
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 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也有利于在全社
六、为什么要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决定》中提到: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 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 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向宪法宣誓,代表着宣誓人内心的认同,可约 束宣誓官员的良心,同时宣誓也是公开的,是 向公众表态,这是宣誓人向公众做出的承诺, “有个有形的和无形的约束。” 提高宪法权威,引入宣誓制度是很有必要的。 同时,领导人宣誓是很重要的政治活动,在正 式场合通过仪式化的活动营造出一种庄严感, 能起到很好的引导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作用。 虽然宪法宣誓制度看起来只是一种形式,但却 可以通过这种仪式化的程序,强化人民赋予的 权力、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之心,为社会主义 政治文明赋予一种崭新的时代形式。
七、向宪法宣誓,代表宣誓人内心 的承诺《决定》中提到: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 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 法精神。建立“国家宪法日”对维护宪法权威, 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向外界昭示了执政党和 政府重视宪法、捍卫宪法的决心。同时,也可 以让全社会更加尊重宪法,认知或了解宪法, 自觉遵守宪法。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只是其中的一步,要使 宪法真正落到实处,关键还在于系统缜密的宪 法宣传和布置、领导干部要首先带头遵守宪法、 实践中对违反宪法的行为要大力监督和揭露,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 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 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 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 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 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 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 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 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 治 工 作 , 提 高 自 我 防 卫 能 力 。
青
少 年 犯 罪 的 主 要 原 因 : 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 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 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 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足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 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
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 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 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 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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