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爆炸防范对策措施与危害消灭系统之设计(3)
时间: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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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如使用鹵化碳氧化合物時則需考慮其對設備管線之腐蝕性影響。
相關惰性氣體之使用、安裝及設計準則;請參閱 NFPA 69 Explosion Protection System 中詳細說明。
表四 常見可燃性物質之最低限氧濃度(MOC)
本實驗係以二氧化碳為惰性氣體之實驗,與一般以氮氣為惰性氣體之實驗結果略有不同
4.引火源管理
一般業界對於火焰源、物理及化學引火源、明火及動火作業之管制均有相當程度之認知與了解,在此則不多加以撰述。本節則以業界在電能引火源中經常忽略之靜電危害作進一步之探討。靜電是造成一般作業場所或工廠火災爆炸危害的引火源之一,但卻普遍缺乏相關防制措施。靜電基本上是由二種不同物質接觸後,所產生之表面效應,如二物體均為導電體,電荷可以自由移動,發生分離時正負電荷會互相抵消,二物體接會恢復原狀。若其中之一為絕緣體,而另一方為導電體,電荷無法自由移動,物體分離後仍各自維持原有之電荷,則靜電因此而產生。在一般作業程序中可能會產生靜電之物理方式非常多,舉例如下可能有:(1)人員穿著絕緣協走過尼龍地板或塑膠地板(2)不導電液體自儲槽上端金屬管線流出噴灑而下(3)不導電液體或粉末在玻璃或塑膠管線中傳送(4)粉末由塑膠袋中倒出(5)與地面絕緣的儲槽充填後儲槽外殼與地面間,及儲槽內發生放電現象….等。而靜電能夠引起各種危害之根本原因在於靜電之放電火花具有點燃引火的能量。其大小可用下列公式表示之:
WH =0.5CV2 (焦耳)
靜電火花能量必須大於爆炸性混合物引燃時所需之最小能量(MIE)如表五說明,因此它常常成為引起火災爆炸之能源。通常要引燃粉塵爆炸所需要的最小能量遠高於引燃氣體爆炸時所需之最小能量。許多易燃性氣體或蒸氣其最小引火能量約為0.009~7mJ。一般以放電能量小於最小點火能量之四分之一為較安全的防範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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