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吊篮用安全锁JG5034-93(4)
时间:2026-01-22
时间:2026-01-22
5.4.4 手柄指示应用明显箭头表示。 5.5 安全要求
5.5.1 安全锁发货后,虽未经使用,但到达有效标定期限,则应重新标定。 5.5.2 安全锁在以下环境中工作,应每过6个月进行检修及标定。 a.磨粒(如砂子、石料、粉尘等);
b.腐蚀性物质(如腐蚀性化学药品或气体); c.粘附性材料(如水泥、石膏、油漆、堵缝剂等)。 5.6 产品质量分等规定
5.6.1 按产品的质量和技术性能分为合格品、一等品、优等品三个等级。 5.6.2 技术性能和质量分等规定见表2。
表2
项 目 可靠工作率 外观质量
6 试验方法
6.1 安全锁的试验装置
安全锁的试验装置应符合JG/T 5025 4.3.2条规定,该装置应经主管部门鉴定。 6.2 试验条件
a.试验环境温度0~30℃;
b.试验载荷应准确,与其名义值相差不得超过5%。 6.3 安全锁锁绳速度试验
安全锁不承受载荷,达到锁绳速度后,连续测试10次,其锁绳速度的变化率不得大于±5%。 6.4 安全锁主参数的试验
在刚性架离吊点3m处,作自由坠落试验。在载荷上安装加速传感器,调整载荷,使安全锁所受冲击力达到规定的主参数值。 6.5 安全锁试验
安全锁的静载、动载试验应符合JG/T 5025 7.2条的规定。 6.6 安全锁可靠性试验
在完成6.3,6.4条试验后,进行安全锁可靠性试验。 6.6.1 安全锁承受静载工况可靠性试验
合 格 品 ≥96% 符合5.4规定
一 等 品 优 等 品
≥造型好,漆层、镀层光亮,其余同合格品。
下一篇:浅谈中国近现代政治制度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