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零售药店新版GSP规范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13)
时间: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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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零售药店新版GSP规范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等
5.3 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执行。严禁不合格药品上柜销售。
5.4 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5.5严格按配方、发药操作规程操作。坚持一审方、二核价、三开票、四配方、五核对、六发药的程序。
5.6 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严禁串规、串级,按规定价格算方计价,发票项目填写全面,字迹清晰。
5.7 按方配制,称准分匀,总贴误差不大于2%,分贴误差不大于5%。处方配完后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字交复核员复核,严格复核无误后签字,才可发给顾客。
5.8 应对先煎、后下、包煎、分煎、烊化、兑服等特殊用法单包注明,并向顾客交待清楚,并主动耐心介绍服用方法。
5.9 配方营业员不得调配自带配方,对鉴别不清,有疑问的处方不调配,并向顾客讲清楚情况。
5.10 配方用毒性中药饮片按《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5.11 每天配方前必须校对衡器,配方完毕整理营业场所,保持柜厨内外清洁。
5.12 中药饮片来料加工的场所、工具应保持清洁,人员符合有关规定。 5.13中药上柜必须执行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原则,不合格饮片一律不得上柜。
5.14 严把中药饮片销售质量关,过筛后装斗,装斗前应复核,防止混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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