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4)
时间: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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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会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应当是真实、可靠、相关可比、全面完整和便于理解。
第十七条 财务分析是以企业的财务报表为基本依据、根据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等各方面的资料,运用一定的分析方法和技术,有效地寻求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化的原因,正确解答有关问题的过程。
财务分析是通过有效的事先与事后、定期与不定期的财务分析与评价,及时控制和反馈有关信息,为企业进行财务预测、预算和财务决策及控制等提供依据,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指明方向。
第十八条 财务部门应收集,整理本企业的生产经营资料、并结合掌握的财务会计资料,及时按期编写月、季、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分析。
第七章 财产清查
第十九条 财产清查是指为了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做到财实相符,企业必须对财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
第二十条 企业财产可分为现金财产和非现金财产。1.现金财产是指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产。2.非现金财产是指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待处理财产损失、待摊费用、对外投资、应收款项等。
第二十一条 财务部门具体负责财产的核算和管理,应当建立财产清查制度,按照职责和处理权限,会同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盘点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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