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特殊管理的药品2011

发布时间:2024-09-02

第11章

特殊管理的药品

《药品管理法》规定对麻醉药品、精 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实 行特殊管理。

为什么特殊管理?

如果管理与使用不当,会造成严重的人身、 环境及社会危害。因此需对这些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 使用等进行严格的管理。 特殊管理的核心是对这几类药品的研制、 生产、经营、使用、运输、进出口各环节 实行严格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滥用和流入 非法渠道。

第一节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义 麻醉药品:具有依赖性潜力的药品,连 续使用、滥用或不合理使用易产生身体 依赖性和精神依赖性,能成瘾癖。 精神药品: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药物依赖性的 药品。

麻醉药:医疗上用于全身麻醉和局部麻醉的药品,如乙醚、利多卡因、普鲁卡因;不具 有依赖性潜力; 区别:麻醉药品 VS 麻醉剂

麻醉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乙醚 利多卡因 普鲁卡因

氯胺酮 异戊巴比妥 吗啡 哌替啶

地西泮

(二)药物依赖性及相关概念 1.耐受性 交叉耐受性 2.成瘾性 习惯性 成瘾性包括三种因素:

耐受性,身体依赖性,精神依赖性

3.药物依赖性 身体依赖性(生理依赖性) 反复用药所造成的一种适应状态,中断 用药后产生一种强烈的躯体损害,即戒断综 合征,使人非常痛苦,甚至有生命危险。 致身体依赖性的药物主要有阿片类和以

巴比妥类为代表的镇静催眠药等;可卡因和苯丙胺类中枢兴奋剂也可产生身体依赖性。

精神依赖性(心理依赖性) 使人产生一种愉快满足或欣快感觉,并 且在精神上驱使用药者要周期或连续用药欲 望,产生强迫性用药行为,以便获得满足或 避免不适感,断药后一般不出现躯体戒断症 状。 药物精神依赖性是构成药物滥用倾向的 重要药理特性。

依赖性药物分类: 1.麻醉药品 (1)阿片类

阿片及其所含有效成分吗啡、可待因;人工合成或半合成的海洛因、 哌替啶(度 冷丁)、美沙酮、芬太尼等。 (2)可卡因、古柯叶 (3)大麻

2.精神药物 (1) 镇静催眠药和抗焦虑药

巴比妥类、苯二氮卓类等(2) 中枢兴奋剂

苯丙胺、甲基苯丙胺等(3) 致幻剂 麦角二乙胺

3.其它 (1) 烟草

(2) 酒精(3) 挥发性有机溶剂

二、药物滥用和毒品的危害(一)药物滥用是指人们反复、大量地使用与医疗目的无关的具有依赖性潜力的药物,是—种悖于社会常规的非医

疗用药。这种药物的欣快作用能使人产生一种松弛和愉快

感,一旦产生依赖性(成瘾者),便会不可自制地、不断

追求药物,以感受药物产生的精神效应。

(二)毒品及其危害国际公约:不以医疗为目的,非法使用 或滥用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即属于毒品。 我国刑法:将毒品定义为鸦片、海洛因、 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 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它能使人形成瘾癖 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滥用

毒品

精神药品

毒品的危害: 毁灭自己 祸及家庭 危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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