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3)
时间: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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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体详细、内容全面、客观真实、描述准确。
(4)住院病历必须在24h之内完成。主治医师必须在24h内对新入院患者进行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查房意见。
(5)死亡病历讨论必须在1周之内完成。
(6)手术记录必须在手术24h之内完成,第一术者必须亲自书写或审阅手术记录并签字。
(7)抢救记录要真实完整,如未能及时书写,须在抢救结束后6h 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8)危重患者因特殊检查需进行搬动有可能造成危险时应有防犯措施,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9)输血、造影、介入、气管切开、化疗及其他需患者或家属了解的内容。
(10)住院患者由护士向其详细告知入院须知及注意事项,暂时离开病区时要签署“住院患者暂时离院声明书”对以上内容,主管医师及当班护士必须做好文字记录,并让患者或委托人
及时签字。
二、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医疗意外、差错事故、(输液反应、过敏反应)及突
发事件立即启动本预案,当班医务人员需立即通知上级医师和科室主任,同时报告院长及医务科,不得隐瞒。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尽一切努力挽救患者生命。
2、由医务科组织科室负责人查找医疗差错、事故原因。必要时组
织多科会诊。
3、本部门的应急小组成员须在第一时间到达岗位参加抢救工作。
4、院长组织医务科及科室主任共同决定接待病人家属的人员,制
定专人进行病情解释。确定部门负责人、经治医师和科室负责人为差错、事故或纠纷第一责任人,其他任何医务人员不得擅自解释及处理。
5、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封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所规定
的病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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